新華網北京10月30日電(胡天雪)30日舉行的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辦法(修訂草案)》,根據這一辦法,北京人大代表視察應採取多種方式,兼顧不同類型單位。 據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引介紹,爲減少視察的形式主義,提高視察質量,“有代表建議在視察形式上,明察與暗訪應該相結合;在被視察單位選擇上,兼顧不同類型的單位,增加一些事先不通知被視察單位的視察活動,以便了解更真實的情況”。 張引表示,根據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意見,第七條定爲“視察應採取多種形式,兼顧不同類型單位,便於代表全面真實地瞭解情況。”爲更好地規範代表視察活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視察應當注重實效,儉樸節約。” 這一辦法將在新形勢下加強、規範北京市人大代表的視察,更好地保障代表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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