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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賈方利接受詢問。 利用主管生產物資采購的職務便利,收受供應商所給的好處費,今天上午,首鋼下屬企業一高管賈方利受賄六十二萬被以受賄罪提起公訴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受審。 被告人賈方利,系原首鋼總公司第一線材廠黨委書記助理兼首源一線材廠勞務工作站總支書記,在1996年至1998年間,被告人賈方利擔任首鋼總公司第一線材廠供應科科長,其利用主管生產物資采購的職務便利,分七次非法收受一軸承廠好處費共計人民幣三十八萬元;分四次非法收受另外一軸承公司送予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二十萬元;分兩次非法收受一橡膠制品公司送予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四萬元,共計非法收受他人好處費人民幣六十二萬元,並為上述供應商在物資供應和貨款結算中提供便利。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賈方利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上,賈方利表示認罪,他說自己通過工作認識供貨商,他們看中了自己手中的權力,可以在結款上提供便利。 自己收錢後,這些供貨商貨款壓一段時間後,就結一部分,結帳快一點。他現在認識到這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犯罪行為很重,給黨和我們企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賈方利的辯護律師對被告人犯受賄罪不持異議,認為被告人的認罪態度良好,其從歸案後就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真誠悔過,這些都說明被告人已經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並且受賄所得已經退還。並指出賈方利的犯罪都是1996年到1998年擔任供應科科長期間發生的,賈方利在工廠工作20多年,工作盡職盡責,其在擔任供應科長期間也有良好業績,其對廠裡的貢獻是非常大的,其受賄並沒有給廠裡造成損失,希望能從輕處理。 昌平法院將擇日對此案件進行宣判。作者:崔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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