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深圳訊(記者劉暢通訊員海霞、徐濤)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國土房產局和深圳市監察局獲悉,兩局已聯合發文,啓動清理整頓轉租政策性住房行動——要求違規佔用、轉租政府政策性出租住房的人必須於11月10日前辦理退房,逾期不辦理者將通報所在單位,並抄送市監察局。上述兩局已開始起草對違規佔用政策性住房者的懲罰方案,目前仍在最後商議中,經深圳市政府審議通過後將適時向公衆公佈。 千餘套清退房源供無房者 記者昨天從深圳市國土房產局獲悉,按照承諾,深圳今年內將出售和租賃不少於6000套政策性住房,目前已落實4189套,剩餘1811套住房正通過由各區政府改造、清退和統一租賃,收購或競買法院拍賣住房。6000套住房的全部房源情況將於年底前向社會正式公佈,相關的租售工作也將於年底前一併完成。 該局指出,根據政策性出租住房租住條件規定,由深圳市住房專項資金建設的政策性出租住房,專門用於解決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重點企業暫無住房的幹部職工週轉租住(俗稱“週轉房”)。 那些已經在深圳市購買了住房的“週轉房”用戶將不再符合政策性出租住房租住條件,必須清退住房,由該局按照“先來先得”的原則安排給正在輪候的符合租住條件的無房人員。如果11月10日前未自覺辦理退房手續,深圳市國土房產局將把違規占房者的情況通報其工作單位,並抄送至深圳市監察局。 據悉,在新加坡,違規申請者將面臨高達5000新元的罰款或者6個月的監禁,或者兩者兼施。對此,深圳正在制訂中的有關違規佔用政策性住房的懲罰方案將予以借鑑,考慮嚴懲違規占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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