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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吸溼、發熱 受消費者歡迎 市場冒牌多 今天上午 中消協發佈警示—— 保暖內衣假冒發熱內衣賣 提醒:不要輕信推銷人員的口頭介紹 要看包裝盒上是否有黃底黑字的專用標識 本報訊(記者劉偉)“保暖內衣不是發熱內衣。”今天上午10點,中消協曝光了發熱內衣市場存在的四大陷阱,併發布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的過程中要挑選有黃底黑字“發熱內衣標識”的產品。 據中消協介紹,隨着天氣轉寒,禦寒衣物成爲冬季消費熱點。尤其是用發熱纖維開發出的高檔發熱內衣,由於具有吸溼、主動發熱等特點,受到消費者喜愛。 但有個別企業利用發熱內衣的標準正在制定中的空白期,發佈虛假廣告,採取各種欺騙手段誤導消費者,把普通的保暖內衣當做發熱內衣來賣。 爲此,中消協曝光了發熱內衣市場存在的四大陷阱,並與中國針織工業協會聯合發佈三大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不要上當受騙。 中國針織工業協會理事長楊士濱表示,協會現已着手製定發熱內衣標準,預計明年將會實施。 在標準尚未出臺前,要求生產企業在包裝盒上加貼黃底黑字的“發熱內衣標識”,凡加貼此標識的產品,其生產廠家都需按照“發熱纖維發熱度不低於5℃、含量不低於5%”的標準設計、製造,併到協會檢測備案,與行業協會簽訂質量承諾協議書。 由於該標識是一種法律意義上的質量“明示擔保”,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也不會因爲沒有維權依據而吃啞巴虧。 發熱內衣市場四大陷阱一、混淆概念:在終端銷售環節,企業業務人員故意混淆保暖與發熱、普通纖維與發熱纖維、保暖內衣與發熱內衣的概念,把普通的保暖內衣當發熱內衣賣,誤導消費者 二、隨意標註:有企業在生產過程使用遠紅外纖維等非發熱纖維,卻在產品標識上標註成發熱纖維,欺騙消費者 三、誇大宣傳:在沒有檢驗標準、沒有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驗證的情況下,通過對廣告片進行剪輯等手段,把實際只能升溫一二攝氏度的發熱纖維誇大說成能升溫5攝氏度 四、虛假廣告:把“發熱纖維”技術當成誘餌,在其產品根本沒有添加發熱纖維的情況下,昧着良心發佈“發熱纖維”、“發熱內衣”的虛假廣告 三大消費警示一、發熱內衣不是保暖內衣。發熱內衣中有發熱纖維,可主動產生熱量;保暖內衣則是通過減少人體熱量的散失,達到保暖效果 二、不要輕信推銷人員的口頭介紹。消費者在選購發熱內衣時,不要輕信廣告和銷售導購人員空口無憑的介紹,以免受騙上當 三、認準發熱內衣標識。在選購時,查看是否在包裝盒上張貼有黃底黑字的“發熱內衣標識”,該標識明示了發熱纖維名稱、發熱效果和添加比例 (責任編輯: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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