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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汶上縣一經營通迅器材的個體經理陳某爲了騙取手機,假造手續從火車站領取了600部手機,然後又假裝報案,結果作繭自縛,公安機關識破其伎倆,10月26日,陳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濟南鐵路運輸檢察院批准逮捕。 2007年8月,陳某從深圳羅某處訂購了手機1700部。雙方口頭約定:先由陳某付給羅某訂金5000元,羅某分三批從深圳將手機發到濟寧火車站。每批貨到濟寧後,陳某將該批手機貨款匯給羅某,羅某收到錢後將包裹單傳真給陳某,陳某憑包裹單傳真件和自己身份證複印件到火車站行李房提貨。8月30日,雙方按口頭約定順利辦理了第一批貨物的交接。 2007年9月7日,羅某給陳某發了第二批貨,共600部手機。9月9日,貨物到達濟寧火車站行李房。火車站工作人員通知陳某來提貨。陳某想到上次從羅某處進的貨中部分手機有質量問題,一直沒有解決,便產生了騙出這批貨以迫使深圳方來人解決問題的想法。於是陳某手持第一批貨的提貨單傳真件到當地一打字社修改後,造了第二批貨的提貨單,同時又將自己的名字加蓋到他人身份證上,造了一張是別人的身份證號但是他的名字的身份證複印件,造成別人冒用他的身份證去取貨的假象。9月10日,陳某僱人到濟寧火車站持假手續從行李房提走了600部手機,然後藏在濟寧一朋友處。 當深圳方通知陳某貨物發走後,陳某聲稱自己不知道,然後說是別人冒他的名提走了貨,自己沒有拿到貨。深圳方一聽很着急,催促其抓緊報案。結果深圳方、火車站行李房一方、陳某都到鐵路公安機關報案。公安人員詢問行李房工作人員得知,工作人員直接通知陳某,不可能再有其他人知道此事,因而便懷疑是陳某所爲,經審問,陳某招認了。(記者高園通訊員陳思遠李偉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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