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1月1日電(記者來建強)11月1日起,福州市商品住宅期房將不得轉讓,商品住宅預售合同原則上不得辦理註銷登記。這是福州市房地產管理部門爲進一步遏制炒房行爲出臺的新規定。 福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目前已按新規定運作。據介紹,在執行新規定之前,一些炒房者利用政策漏洞,通過更名預售合同轉讓期房,既達到炒房目的,又逃避高額稅費。新規定將規範商品住宅預售合同變更和註銷登記管理,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引導市場健康發展,穩定房價。 據新規定,所有已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商品房,只有符合以下3種條件之一的纔可辦理合同變更登記:商品住宅購買人的直系親屬或配偶,要求作爲共同購買人的;多個購買人共同購買,其中部分購買人退出購買的;付款方式或合同價款發生變化的。而且,一套商品住宅只能辦理一次合同變更登記。 福州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王阿忠說:“福州市對商品住宅預售合同登記管理政策進行調整,實際上加大了炒房者的投資成本,使他們無法通過鑽政策漏洞,進行房地產的短期投資。” 福建:落實購房實名制嚴禁期房轉讓炒作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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