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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11月1日電(記者嶽德亮)針對低收入羣衆住房困難較大的現狀,浙江省政府1日與所轄11個市政府簽訂“軍令狀”,確認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任務的量化指標:在2008年度,浙江省廉租住房將保障1.1151萬戶,經濟適用房新開工313.1萬平方米。 其中,杭州市2008年度廉租住房將保障3254戶,經濟適用房新開工135萬平方米;寧波市廉租住房將保障3000戶,經濟適用房新開工30萬平方米。 根據浙江省政府的規定,從2008年起,省政府將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列入省級有關部門和市、縣(市、區)政府的目標責任考覈。省政府對工作不力、政策不落實、措施不到位以及實施效果不明顯的城市,要通報批評,限期改正,並追究有關部門的責任。 當前,城市住房建設與管理中還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商品住房價格上漲過快。在不斷攀高的房價下,低收入家庭無力通過市場解決住房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在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6平方米的還有18萬多戶。浙江省省長呂祖善在當天下午召開的全省城市住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能否取得成效,關鍵在於各級政府。讓每一個老百姓實現“住有所居”,這是政府最基本的責任,最基本的職能,最基本的公共服務。 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在編制申報年度建設項目和用地計劃時,要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單獨列出。其用地指標一般不低於居住用地的10%,實行行政劃撥,在土地供應計劃中予以優先安排。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在下達年度建設用地指標時應優先保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用地需要。 據瞭解,按照新界定的標準測算,浙江全省符合條件的經濟適用房購房戶約爲14.9萬戶,廉租住房保障對象3萬多戶。浙江省政府計劃在3年內分批完成這些家庭的住房保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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