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未起訴 法院咋傳我『離婚』? 廣安市鄰水縣退休教師劉來學近來有點煩惱:自己明明同老伴感情深厚,而鄰水縣法院給他發來一張案由為『離婚糾紛』的傳票,致使他和老伴產生了『心理疙瘩』。昨日,記者經過調查發現,原來這是辦案法官筆誤所致。鄰水縣法院表示將馬上向劉老師道歉。 老師驚詫:法院要審『離婚案』 劉老師今年62歲,老伴許昌碧今年61歲。二老結婚43年來,感情深厚。劉老師8個孫孫都在縣城讀書,為了照顧他們的學習,兩年前,劉老師從鎮小學退休後,在鄰水縣城人民路南段買了一舊房,老兩口和孫孫們就搬到這兒居住。 6月,鄰水居民郭某路過人民路南段時,一木條從天而降,打傷郭某。木條涉嫌是劉、許的孫子扔下去的,因此6月底,郭某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將監護人劉、許告到鄰水縣法院。 『沒想到,這麼大把年紀的我,為「這件事」還鬧出了「離婚緋聞」。』劉老師稱:9月7日上午,兩位法官給我和我老伴送來傳票、應訴通知書、訴訟狀、舉證通知書。我沒注意看,就在送達證上簽了字。 劉老師說,9月13日,他找律師研究『人身損害賠償』案時,纔發現法院發給他的傳票上,寫的案由是『離婚糾紛』。『當時我並沒在意,也沒有找法院,但後來原單位一些職工及鄰居說我是「陳世美」,老伴、兒子等也開始懷疑我了,我心理壓力就來了!』 記者調查:原是辦案法官筆誤 劉老師向記者再三強調:他絕對沒有同老婆離婚的想法,也絕對沒交離婚狀子。『但我老婆同我的關系還是冷漠了,幾十年的恩愛夫妻攤上「這種事」,哪個人的心裡不有一個陰影?』 那麼『離婚糾紛傳票』是怎麼出來的?是不是有人搞惡作劇?劉老師到底向法院交離婚狀子沒有?昨日下午,記者趕到鄰水縣法院調查。 辦案法官劉法官稱,這純粹是一個筆誤……郭某告劉、許孫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監護人劉、許系被告),她辦理此案時,給許昌碧填寫的傳票中,案由寫的是『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而給劉老師填寫的傳票中,誤將『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寫成『離婚糾紛』了。 『劉老師一直沒有來找我們,10月31日,劉老師的律師纔告訴我們「這件事」。』該辦案法官說。 整改辦法:案件資料交叉復核 鄰水縣法院檢察室胡主任稱,劉法官決不是故意寫成『離婚糾紛』……劉法官一直辦理婚姻案件,這是出現筆誤的一個原因,『同時,我們也有做得不對的地方,這說明工作人員的責任心有待加強。』 胡主任說,法院將馬上向劉老師解釋原因、糾正錯誤,並向劉老師道歉。如何整改?胡主任稱,今後,法院的案件資料采取交叉復核的辦法來減少差錯。 記者問劉老師為何以前不找法院?劉老師說,狀告孫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沒結束……等這案子結束後,一定要向法院討說法。文/圖記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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