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未出省 交通處罰單卻從湖南寄到昆明(圖)
哈爾濱市部分司機最近在進行檢車時意外發現,他們駕駛的車輛不知何時何故被“電子眼”拍攝到違法了,少則幾次、多則幾十次,而且是一兩個月甚至七八個月以前的違法記錄,不僅給司機們帶來了經濟上的損失和令人煩惱的“扣照學習”,也讓他們心中產生疑惑——既然違法了,有關部門爲何不及時通告?
伴隨着被處罰者數量的增多,由“交通處罰延遲告知”引起當地車主的怨氣越來越大。
5月交通違法10月才告知
記者在哈爾濱市公安交警支隊電子監控交通違法處罰中心看到,大廳內擠滿了前來查詢交通違法信息以及繳納罰款的司機,每臺查詢機前都排着十幾人的長隊。
在這裏,有的人抱怨排隊時間過長,有的人抱怨處罰金額過高,更多的人抱怨自己毫不知情就因爲違法次數過多被迫交大額罰款和“扣照學習”……
市民朱先生告訴記者,他在檢車時被告知有違法記錄,於是到這裏查詢,發現今年5月以來,他家的出租車有14次違法記錄,自駕車有6次違法記錄,而他不久前才收到一張由出租車公司轉交的5月份違法記錄罰單。
朱先生還向記者展示了那張違法罰款通知單,上面標明違法時間是2007年5月9日,而郵寄通知單的信封的郵戳時間是2007年10月15日,朱先生公司所在區的郵戳時間已經是2007年10月16日。
哈爾濱市某速遞公司張先生表示,比較而言,哈爾濱市安裝“電子眼”後,交通違規處罰明顯增多。有關部門不及時進行違規處罰通知,致使司機不知道自己的駕駛行爲已經構成交通違規,還是按照“老路子”開車,一錯再錯。
車主何成波夫婦說,僅今年7月至9月,他們的車就被“電子眼”記錄違法達十多次,不僅要繳納罰款,還要面臨“扣照學習”,損失達幾千元。他們還聽說個別出租車司機違法次數達60餘次,“如果交管部門能夠及時將違規情況告知當事人,就不會有今天這樣嚴重的後果”何成波說。
交警部門解釋:他們只管處罰認定不負責告知
說起交通違法罰單延遲告知現象,哈爾濱市一出租車公司萬經理表示,“這一現象的確非常普遍”,他所在公司平均每月能接到60張罰單,很多都延遲半年至八個月時間。
哈爾濱市交警支隊交通秩序處副處長佟少傑解釋說,目前,哈爾濱市區交通違法罰單的送達率只能達到40%左右,造成這種局面,“不是交通管理部門的事,而是駕駛員個人的事,是駕駛員個人留的信息有誤差”以及部分出租車司機拒收交通違法罰單郵件所致。如果駕駛員當初登記信息準確,或者他們的通信地址、聯繫方式發生變化後,司機能及時到交警部門修改登記信息,交通違法罰單的送達率就能提高。
當記者追問,一些政府企事業單位的公車不存在“車輛登記信息有誤或者拒收違法罰單”的情況,爲何依然收不到交通違法罰單?
佟少傑又解釋說,原來哈爾濱市交警支隊自己有一套交通違法處罰程序系統,升級之後,省總隊要求兩個系統進行合併。在合併期間,“電子眼”的抓拍工作沒有停止,而通過這套系統調閱車主信息的功能卻不好使,有關部門無法調閱車主的信息,自然也就沒法通知車輛信息所有人。另外,近幾個月信息過多,造成信息積壓,也是交通違法罰單不能及時送達車主的原因。
佟少傑表示說,能夠準確獲知違法記錄的辦法,一是通過處罰中心以及各區交警大隊的查詢機,二是通過“交警信使”的短信方式查詢,不過這個辦法需要付費,具體費用不清楚。他們部門只管交通處罰認定,不負責告知。
市民建議:交管部門強化公共服務意識
對於哈爾濱市交警部門有關違法罰單延遲通告的解釋,一些車主表示不能信服。
哈爾濱市開發區某事業單位司機吳先生說,他所駕駛的公車不存在登記信息不完備的情況,卻同樣“身負”4條違法記錄而無人通知。他表示說,目前,哈爾濱市交通違法記錄查詢很不便利,司機想知道違法信息還得開車過去,而且查詢人員太多,耗時又費力。
記者將幾輛被告知違法無法檢車的車輛牌號通過哈爾濱市公安局網站查詢,網站顯示沒有車輛記錄,根本無法得到準確信息,通過哈爾濱市機動車駕駛員協會網站違法查詢欄目,顯示的信息嚴重滯後,9月20日公示的是2月份的違法信息。
一位哈爾濱市機動車駕駛協會工作人員對記者說,要想查詢準確的交通違法信息,需要交納每年24元的會員費,然後才能享受查詢服務。
據悉,通過移動公司與哈爾濱市交警支隊聯辦的“交警信使”查詢,也要支付每條短信息一元的費用或是每月5元的包月費用。“真沒想到,有關部門連‘違法查詢’的錢也掙。”吳先生說。
私家車主李木華說,既然交管部門認識到車輛登記信息不準確,無法及時郵寄違法通知,就應該及時採取辦法補救,而不是隻罰不管,等待司機檢車時,自己去發現已經積少成多的違法問題。
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董鴻揚指出,交通違法罰單告知延遲現象表明執法管理者服務理念的缺失,難免使人產生交管部門“爲罰款而執法”的懷疑。
董鴻揚建議:交管部門在執法管理過程中,應該認識到自己既是管理部門更是服務部門,按照“以人爲本”的理念,加強公共服務意識,特別是加強與服務對象的溝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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