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第五屆天津傑出(優秀)青年衛士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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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建明 |
郜建明,男,今年37歲,中共黨員,法律本科學歷,現任西青法院執行二庭庭長。在西青法院工作十幾年來,他時刻把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作爲自己辦案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求真務實、紮實苦幹,得到了羣衆的廣泛稱讚。
十幾年來,郜建明從做書記員到獨立辦案,從經濟審判到執行工作,從審判員到庭長,崗位在變、角色在變,但司法爲民的信念始終沒有變。2003年初,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案件由郜建明承辦。在郜建明的努力下,被執行人配合積極,賣掉自己的房屋和車輛償還賠償款,但離判決數額還差3萬元。親戚們也借遍了,被執行人沒有能力再支付餘下的賠償款,表示只能慢慢還。而申請執行人的條件本身就很困難,因爲交通事故造成肢體殘疾,沒有錢支付醫療費用,生活已陷入絕境。申請人的家屬情緒十分衝動,準備把申請人擡到被執行人家裏,逼其還錢。面對這種情況,郜建明考慮到,如果一味對被執行人適用強制執行措施,不一定收到好的效果,反而會加深雙方之間的矛盾,必須想一個兩全之策來徹底解決問題。他多次奔波於兩個當事人之間,一方面耐心細緻地疏通申請人的思想,並想盡辦法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甚至先後幾次把自己的1000多元工資拿出來爲雙方當事人解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多方聯繫幫被執行人尋找工作,讓他可以有自己的收入,同時讓申請人看到執行希望。考慮到申請人家庭的實際困難,郜建明又主動幫助他們聯繫街道辦事處和民政部門,爲申請人一家優先辦理了低保。之後,他又到申請人孩子的學校向校領導講明情況,免除了部分學雜費。法官爲當事人着想到這個分兒上,雙方當事人還有什麼說的呢,他們感激郜建明爲此付出的辛勞和汗水,理解了法官執行工作的艱辛,表示相互理解對方的難處,最終,雙方達成了分期給付協議。現在,被執行人定期將賠償款給付申請人,申請人對這樣的執行結果深表滿意。兩難的案件郜建明執結得圓滿漂亮,說起這裏的竅門,郜建明質樸地一笑:“尊重當事人就像尊重自己,善待當事人就像善待自己的親人。”
有人說選擇法院工作就是選擇了艱辛,如果選擇了執行工作則意味着選擇了雙倍的艱辛。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尋是困擾執行難的突出問題,爲了儘早執結一個案件,他經常加班工作至深夜,經常留宿在法院的集體宿舍中,捨棄了更多對父母的照顧,對妻兒的關愛。他深知,作爲一名執行法官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爲人民的利益犧牲一切也再所不惜。每當執結一個案件,看到當事人滿意的神情時,他就充滿了幸福的感覺。
作爲一名黨員法官,郜建明確實做到了平時工作能看出來,關鍵時刻能站出來,危急關頭能豁出來。自2002年調入執行庭工作以來,郜建明執結各類案件650餘件,實際執行到位率爲80%,在所執行的案件中無一纏執、上訪,沒有越級訪和進京訪,沒有一起因執行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出現。他還帶領庭內同志創新執行工作思路,協助院領導制訂了《關於執行110保障機制的規定》、《有關執行工作“三個窮盡”的規定》、《執行案件聯繫卡使用規定》、《關於執行案件卷宗歸檔的若干規定》等執行制度十餘項,並親自將其彙編成冊,出色完成了執行工作任務。他憑藉嚴謹敬業的工作作風和對當事人的一片親情,贏得了羣衆的廣泛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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