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第五屆天津傑出(優秀)青年衛士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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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津燕 |
包津燕,女,38歲,中國共產黨黨員,大本學歷,現任大港區法院審判員、濱海法庭副庭長。包津燕1990年由四川大學法學專業畢業分配至大港法院工作,先後任書記員、1995年任助理審判員、1998年12月到濱海法庭從事民事審判工作至今。2005年任審判員、2007年3月任濱海法庭副庭長,曾在經濟庭、告立庭工作從事商事審判。
包津燕同志在審判中堅持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落實司法爲民,她既堅持司法公正,又能在審判中體現出對弱勢羣體的人文關懷,其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和埋頭苦幹、銳意進取的精神,在社會公衆面前樹立了公正、理智、誠信、融合的良好的形象,表現出了一個法官的良好職業道德和業務素養。她對職業有着不得不作的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她克服了許多困難,在自己的崗位上默默地耕耘,不求索取。她恪盡職責、始終秉持一個法官的職業操守,對自己嚴格要求,在物質面前保持淡泊,做到了清正廉潔。
她始終堅持公正司法、一心法爲民的方針,把穩定當做第一重要的事情來做,從辦好每一件案件入手,努力化解當事人的矛盾,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爲了化解矛盾,她常常是大量地做調解工作,努力使當事人怒氣衝衝而來,高高興興而去。多年來她審理的案件沒有發生一起上訪、纏訪事件。審判中她還把切實關注民生做爲自己工作的出發點,在審判中把司法關懷送給當事人,千方百計爲當事人排憂解難,遇到一些弱勢羣體的當事人,她會特別地關注,遇到有困難的當事人她會主動地伸出援手,盡力去幫助他們。
她愛崗敬業,默默奉獻,對待工作,她從來都是踏踏實實,兢兢業業,從不漫不經心、敷衍了事。態度決定一切,正是這種追求完美的態度,使得她審理每一件案件始終是竭盡全力作到盡善盡美。她時刻在爲自己的目標努力着,從沒有一絲一毫的懈怠。俗話說得好天道酬勤,2004年至2006年,她共審結各類民事的案件443件,調解率達65%以上,判決的案件服判率高、上訴發改率低,案件質量在全院名列前茅,其撰寫的法律文書,多次在院評比中獲得好評,在市法院評比中也曾獲獎。
她爲人樸實、低調,廉潔自律,是一個一絲不苟做事、認認真真做人的人,她把德行看作是立身之本,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論面對什麼樣的當事人她都平等和藹地對待他們,決不會對他們居高臨下、頤指氣使。她從不接受當事人的吃請送禮,始終把住人情關、金錢關,審理案件不枉不縱,不偏不倚,堅持公正執法。面對物質上的誘惑,她始終保持一種淡泊的心境,耐得住了清貧、抵住了誘惑、經起了考驗。
兩年來,她兩次獲得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連年被評爲院先進個人、院辦案能手。2006年,獲區優秀公務員、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並榮立三等功、2007年區十大巾幗標兵、區三八紅旗手、天津市三八紅旗手、天津市勞動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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