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第五屆天津傑出(優秀)青年衛士評選
|
郝靜 |
郝靜同志,女,39歲,中共黨員,大本學歷,現任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
該同志有較紮實的法學理論基礎和良好的檢察業務素質。2006年11月她代表我市參加了在北京舉行的第三屆“全國十佳公訴人暨全國優秀公訴人”評選活動。在來自全國3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軍事檢察院選派的99名全國公訴精英參加的全國大賽中,她沉着應戰、穩定發揮,經過五個項目七個回合八天的角逐,最終榮獲“全國十佳公訴人”榮譽稱號,並榮獲“優秀論辯獎”。實現了我市檢察官在“全國十佳公訴人”行列中零的突破。
郝靜同志愛崗敬業,努力鑽研審查起訴業務,所承辦的案件,質量件件過硬。工作中她注重積累出庭經驗和技巧,承辦了多件在我市、我區有影響的刑事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經她審查起訴的刑事案件536件789人,無一錯案。
她承辦了本市首起法輪功分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運用法律武器有力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在工作改革中,她嘗試在一個案件中同時推行證據開示、普通程序簡化審、多媒體示證等多項公訴改革措施,使得一件有3名被告人、23冊案卷、涉案金額100餘萬元的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失職案的庭審在兩個半小時內審理完畢;她率先在我區嘗試警官出庭作證新舉措,使得一名騙取他人錢財達70餘萬元,且始終拒不供認自己罪行的被告人當庭認罪服法;她在保證案件質量和程序公正的前提下,注重提高辦案效率,曾經在24小時內審查終結一起復雜的尋釁滋事案件,指控罪名和公訴意見得到了法院的採納;她以女性的細膩感化犯罪嫌疑人,一對涉嫌犯罪的母女被她提起公訴,庭審中,二人先是指責郝靜作爲女人和母親心太狠,後經她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說理說法,庭審結束後,這對母女向郝靜同志深深鞠躬,表示認罪服法;她在辦案中注重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成功處理了一起發生在在校學生之間的輕傷害案件,得到法律從輕處理的涉案學生已經如願考取了大學。
郝靜同志勤奮好學,勇於開拓,不斷進取。2004年至2006年,她連續三年參加了“天津市優秀公訴人”評選活動,當選“天津市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她各方面成績突出,曾經多次獲得市級和全國性的榮譽稱號。今年她榮幸地當選了天津市第九次黨代表大會代表。郝靜同志善於思考,注重理論聯繫實際。她撰寫的《從個案分析證據確實充分的標準》、《關於僞證罪若干問題的研討》等多篇調研文章在《天津檢察》和報刊上發表。
她綜合素質高。工作中清廉從檢,秉公執法,恪守公平與正義的準則,把檢察事業和人民利益放到首位,出色完成了各項檢察工作,是我們檢察幹警學習的楷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