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第五屆天津傑出(優秀)青年衛士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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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長利 |
吳長利同志,男,1976年1月出生,中共預備黨員,天津市津南區人,大學本科文化。現任天津市板橋勞教所一大隊副大隊長, 1996年2月參加工作,從參加工作以來,始終工作在管教一線,在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勞教工作方針、政策,用實際行動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誠黨的勞教事業,熱愛本職工作,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工作上不怕累、不怕苦,任勞任怨、爲維護場所安全穩定做出了貢獻。
一、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始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他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黨的最新理論,始終做到在思想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能夠正確認識和判斷形勢、觀察事物,具有較強的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善於用科學的理論分析處理問題,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立足本職崗位,時時處處講安全,抓安全,確保場所安全穩定。安全工作無小事,工作上的任何紕漏,都有可能影響場所的安全穩定。因此,在工作上他深入細緻狠抓安全防範工作的落實,不留死角。如在一次在組織勞教人員就餐時,該同志發現勞教人員食品有明顯的切割痕跡,立即想到勞教人員手中可能藏有違禁品,存在不安全因素。他立即通過談話教育及時收繳了勞教人員揀來的廢鋸條,消除了一起安全隱患。爲確保大隊的安全穩定,他嚴格落實中隊幹警日進班、日安檢、中隊互查、大隊定期檢查和隨時抽查,形成了嚴格的安全檢查制度,自己親自檢查,帶頭落實,確保了大隊的持續安全穩定。他工作細緻,關心勞教人員,對患病的勞教人員,送醫送藥,及時進行治療,做到以情感人,促進教育挽救質量的提高。對有疑點的病號,及時安排醫生檢查,加強鑑別,消除假病號現象,使勞教人員心服口服,接受改造。他在管教工作上敢於創新,在大隊勞教人員中採取競選的辦法選舉勞教人員班組長,並形成制度,受到勞教人員的歡迎,調動了勞教人員追求改造的積極性。
三、以身作則、廉潔自律。針對大隊青年幹警多、業務不熟的情況,他積極發揮“傳、幫、帶”的作用,一面組織青年幹警進行管教業務知識的學習,採取理論聯繫實際的作法,要求青年幹警學中幹、幹中學。一面採取一幫一結對子的方式,把自己豐富的管教經驗手把手耐心傳授給青年幹警。同時他還採取開展輔導講座、技能比賽等方法,從基礎的管教業務着手,悉心幫助教育,使青年幹警業務能力普遍得到提高,成爲大隊工作的骨幹力量。吳長利同志帶頭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履行職責,自覺抵制不正之風。2006年11月,勞教人員王某妻子及勞教人員陳某的妻子借會見的機會,找到當時正在會見大廳組織學員會見的吳長利同志,王某的妻子拿出一個信封,內裝現金二千元,交到吳長利的手上,要求吳長利在王某減期問題上予以照顧,被吳長利同志當場拒收;勞教人員陳某的妻子拿出四千元交給吳長利,要求在陳某減期問題上予以照顧,同樣被吳長利同志當場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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