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於發現
對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檢查不僅可以檢驗被查單位執行國家外匯管理法規和政策的效果和存在的漏洞,而且還可以發現金融機構客戶的違法違規行爲。2005年7月,她通過對國際收支申報系統和反洗錢信息系統中的可疑外匯資金報告表進行分析,發現2005年以來個人境外匯出匯款金額“9999”美元或等值“9999”美元的現象較普遍。出於職業敏感性,她立刻對這種現象進行了仔細分析,並形成分析報告,第一時間向有關領導進行了彙報。在她的提議下,成立了專項檢查小組,她任主查人,對天津市境內居民個人境外匯出匯款業務進行現場檢查。通過檢查,她發現多人存在非法買賣外匯的嫌疑,經過認真分析,鎖定10多人的交易存在關聯,形式類似地下錢莊。楊慶芳及時將情況上報了中國人民銀行,對被查金融機構實施了行政處罰,並將此案移送至天津市公安局,有效的打擊了非法買賣外匯行爲,維護了金融秩序。在外匯檢查處工作的1年內,楊慶芳參與了對5家銀行機構的外匯業務合規性檢查,對違規機構實施了行政處罰。
對金融機構進行反洗錢檢查,一方面可以督促金融機構認真履行反洗錢義務,另一方面可以發現可疑交易線索,遏制洗錢犯罪。2006年11月她在對某銀行反洗錢工作進行檢查中發現:2005年年底,盧某循環使用資金爲多家企業提供虛假驗資資金的可疑交易。後經過1個多月的艱難調查取證,將案件移交至天津市公安局。2006年8月至今她參與了對天津農村合作銀行等近1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現場檢查。有效震懾了洗錢分子的囂張氣焰,淨化了天津市金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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