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起,許昌全市針對無證犬類開展爲期一個月的打狗風暴。屆時,所有無證犬類,重點管理區內發現的烈性犬、大型犬一律實施捕殺。 此次集中整治,對在重點管理區內發現的烈性犬、大型犬一律實施捕殺,對在重點管理區內發現的未免疫、未辦證的犬一律強制沒收。 據瞭解,去年9月份和今年6月份,許昌市先後制定了《許昌市養犬管理暫行規定》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市區養犬管理的意見》。按照規定,犬類飼養實行總量控制,即在魏都區、東城區、經濟開發區和許昌縣城區的重點管理區內,各類犬的飼養總數控制在5000只以內。目前,許昌市城區內飼養的各類犬約有一萬隻,但截至目前辦理養犬證的僅有近千隻。 同時,犬類在戶外排泄糞便,養犬人沒有及時予以清理的,由環衛部門對養犬人處100元的罰款;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對飼養人處以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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