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集團經歷一場“地震”:一些高管在“反腐風暴”中落馬。
1985年,36歲的王效金進入原亳縣古井酒廠工作,2年後被提拔爲廠長。上任兩年,他引發了一場震驚全國的“白酒革命”。在此後10多年時間裏,古井酒廠從一個小型釀酒企業變成擁有數十億資產的大型集團公司。王效金也從一個酒廠廠長走上了古井集團董事長、總裁的位子。
緣於古井,王效金被一度放大,各種光環不可勝數。然而,王效金的失敗亦起於古井,起於“一把手”權力的缺乏監督和私慾的膨脹。今年4月,王效金被紀檢部門調查,此後移交檢察機關。安徽省檢察機關初步查明,1991年10月至2007年2月,王效金利用擔任古井集團董事長等職務之便,先後收受賄賂達數百萬元,爲他人在廣告業務承接、產品供應、貨款支付、經營代理等方面提供便利。
亳州市檢察院辦案負責人如此總結古井集團腐敗案件特徵:一是輻射範圍廣,古井集團的業務範圍遍及全國各地,其中不少人涉及案件。
二是涉案案值大。已查辦的古井集團高管人員案件中,古井貢酒有限公司銷售公司原常務副總經理郭新民受賄達500餘萬元。有的達百餘萬元,有的案值幾十萬元。
三是涉案物品種類多。在已查辦的古井高管人員受賄案中,犯罪嫌疑人不僅收受人民幣,而且收受美元、港元、家用電器、貴重飾品等。
四是案件跨度時間長。從查辦案件的情況看,有的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初至今年四月案發,不間斷地收受賄賂,跨度時間近二十年,有的犯罪時間持續十多年。
五是受賄地點多。犯罪嫌疑人的受賄地點已經從住宅轉移到了辦公室、出差所住的賓館等場所。
六是行、受賄相互交織。古井集團高管人員系列案件,有的受賄人收受多人所送錢物,有的行賄人向多名古井集團高管人員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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