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來津男子與他人合謀僞造公司和院校的公章、合同專用章等非法牟利,被抓獲後,警方還在其住處查出了假的殘疾人證、出生醫學證和商業零售專用發票等僞造證件、票據等。日前,該男子被法院以僞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判刑兩年半。
被告人施某1970年生人,爲江蘇來津人員。法院經審查明,今年2月,施某夥同他人(在逃),從原籍來到本市大港區,靠僞造證件、印章牟利。今年3月中旬,施某與同夥爲本市一市民僞造了河南省一建築工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以及該公司的財務專用章,獲利200元。4月初的一天,他又爲本市一市民僞造了本市商學院的畢業證書一份。在“交貨”現場,施某被警方抓獲歸案。目前,委託其僞造公司合同專用章的市民已被警方另案處理。
施某歸案後,警方還查出其僞造的本市市政工程學校畢業證、殘疾人證、出生醫學證、國家成人教育畢業生登記表、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學籍成績卡等多個假證書、證件以及部分假商業零售發票等,這些非法物品,全部被依法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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