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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衆搬場”狀告“百度”一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於近日進入實體審理。 5月9日,上海大衆搬場物流有限公司向市提起訴訟,狀告百度網站侵犯商標權。二中院法院受理原告上海大衆搬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衆搬場公司)與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網訊公司)、被告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技術公司)、被告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軟件技術分公司(以下簡稱百度技術公司上海分公司)商標侵權糾紛一案後,被告百度網訊公司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爲自己是百度網站(www.baidu.com)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和經營人,被告百度技術公司和百度技術公司上海分公司與本案無關,要求法院將案件移送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管轄。 經市二中院審查認爲,雖然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