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華盛頓11月8日電(記者楊晴川)和不少美國人一樣,新罕布什爾州的帕米拉·麥迪遜喜歡在一些法定假日上班攢假,然後選擇合適自己的時間休帶薪假。但從今年開始,她在安排休假方面的靈活餘地將大大縮小。原因是她所工作的醫院最近採納了在美國公司和其他機構日益盛行的新休假制度。這種制度稱爲“帶薪假日”,和“帶薪休假”雖只一字之差,意義卻大不相同。 新制度是根據員工的資歷,一年之內給予其固定天數的帶薪假日,無論是休閒、病假還是事假,都包括其中,雙方爲此簽訂合同。這就好比給每個人設立了一個存款額固定的銀行賬戶,怎麼花錢隨你便,但前提是總數不能超支。超過這個限額之外再要請假,則屬於違約,不論理由如何,輕則扣工資,重則會被“炒魷魚”。 根據新制度,麥迪遜一年的“帶薪假日”總數是32天,其中10天必須在法定假日休,而且所有假日只能在本年度休完,不能累計積攢到下一年使用。 據美國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統計,目前美國三分之二以上的用人單位都採用了“帶薪假日”制度。這種做法之所以風行,主要是因爲可以降低成本。 美國雖無法律明文規定員工有休假的權利,卻有專門立法保護員工看病的權利。1993年通過的《家庭和病假法》規定,家人或自身病重的員工,只要一年內請假累計不超過12周,僱主便不得因此將其開除,並且還要酌情支付補貼。因爲有此法律,美國人以看病名義臨時請假辦私事的爲數不少。一年下來,積累的此類“逃班”時間也相當可觀,企業經濟損失不小,而僱主們卻“敢怒不敢言”。 根據有關統計,美國公司所支付工資的12%用於支持員工帶薪休假等所謂非工作報酬。如果算上因正式員工休假人手不夠而僱用臨時工的成本,這一比例可高達22%或更多。而如果規定假期總數,則能有效控制這一成本。 執行新制度,有人歡喜有人愁。“帶薪假日”是根據資歷累加的,工作時間越長,假日越多。如麥迪遜所在的醫院規定,在“帶薪假日”制度下,工齡14年以上的員工,所享受的“帶薪假日”將超過以往休假、病假、事假規定天數的總和。但對於資歷淺的員工來說,“帶薪假日”的天數則少於以往各種規定假日的總和。 對於長期患病的員工而言,除看病時間外,可支配假日所剩不多。身體好的員工則可以悉數將“帶薪假日”用來享受生活或處理個人事務。 批評者認爲,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美國人的休假時間本來就少,實行新制度對於呼籲增加休假時間的努力是一種打擊。《爲工作而生》一書作者羅賓遜說:“帶薪假日”實際上進一步限制了員工的休假權利,使他們更加擔心因爲身體不好或家事纏身而被辭退。 此外,將休假和病假合併計算並不適合所有機構,如食品公司。“新鮮概念”食品連鎖店人力資源經理斯穆爾斯基說,按照食品衛生要求,如果員工看病用完了“帶薪假日”,即使本人願意,也不能帶病上班。 >>>>更多內容請關注國際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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