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法定節假日調整草案昨日正式面向社會公佈,開始廣泛徵求各界意見。從國家旅遊局假日處得到的消息,明年“五一”黃金週取消已成定局,帶薪休假將成爲民衆個人的黃金週。
國家發改委稱,之所以對法定節假日做出調整是因爲現行放假制度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傳統文化特色仍顯缺乏,節假日安排過於集中,並且休假制度不能夠落實。這種休假安排,雖然爲居民出行、購物和休閒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爲促進經濟增長做出了積極貢獻,但隨着時間的推移和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現行放假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
中國民俗學會副祕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副教授黃濤透露,明年黃金週放假將會調整,“五一”黃金週將被取消。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三個傳統節日將各休息1天。
身兼中國民俗學會副祕書長的黃濤介紹說,帶薪休假制度一旦實行,將對傳統節日的保護和人們對傳統節日的重視起到很大作用。
帶薪休假能否取代黃金週?
有人認爲,有別於目前“集中休假”方式的帶薪休假,將最終取代黃金週。
“國慶節到哪裏都是人山人海的,車票機票更是一票難求。”來津工作七年的小林說,她還從來沒有帶薪休過假。每年回老家看望父母,也只有利用黃金週的時間。儘管國家規定有休假,可公司領導不說,誰敢主動提出?
而黃金週期間,無論是節前的出行高峯,還是返程高峯,無不暴露出”黃金週“集中旅遊方式導致的我國旅遊資源超負荷運轉。隨着全國各地交通行業和旅遊景點趁火打劫式的票價飆升,普通民衆在對黃金週的”熱“進行理性思考的同時,對帶薪休假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銀河律師事務所的廉立律師說,其實“帶薪休假”這個詞早在1995年就被明確寫進我國《勞動法》,但對於大多數職場人來說,帶薪休假雖好,卻是“想說愛你不容易”。現在一些人反對取消黃金週的主要原因也是帶薪休假執行得不到位,害怕取消黃金週以後,又沒有帶薪休假,剝奪了百姓的休息權。
其實將黃金週分散到傳統節日,再加上帶薪休假,不僅可以促進旅遊、弘揚傳統文化,更可以充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是一舉多得的好事。但是這也帶來一些問題,一是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一般可以保證職工休假,但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連現行的休假制度都不能保證執行,再加上每年至少5天的帶薪休假,能保證執行嗎?二是國家實行職工帶薪休假制度,會導致一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大量的短期勞動合同,除了具有特殊技能的崗位以外,一律簽訂最多一年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將於明年生效,現在已經有許多用人單位在想辦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所以這個擔心不是沒有理由的。但願帶薪休假不要搞成少數人的福利,不要成爲與廣大最底層勞動者無緣的奢侈品。
再有,《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使勞動者帶薪休假成爲可能,在保護了勞動者權益的同時,也讓百姓可以個性化地安排自己的黃金週,對緩解旅遊、餐飲、交通等方面的壓力有幫助。
聲音
我認爲新的休假草案還只是一個過渡方案,黃金週的過於集中性註定了它必須改革,“十一”黃金週取消也是大勢所趨。最好的休假方式,就是法定假日和企業實行的帶薪休假能夠均勻分佈,讓廣大勞動者有更多的時間帶薪休假,體現中央倡導的以人爲本的理念。
——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假日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蔡繼明
將傳統節日納入法定假日體系,是我們保護弘揚優秀文化的重要舉措。清明、端午、中秋這些傳統節日,在世界上、在華人文化圈中都有非常大的影響。在清明節時,許多海外華人萬里迢迢回到家鄉給先祖上墳。增設這些節日爲法定節假日,保護傳統節日文化,有利於弘揚中華文化,建設和諧社會。
——從事消費社會學研究的南開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彭華民
集中變分散中國式假期初見端倪
將黃金週的“集中度假”改爲“分散度假”,並確定中國傳統節日爲法定假日意義深遠。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假日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蔡繼明解釋說,之前人們對於黃金週的理解存在不少誤區。“我們看到的黃金週,往往只是這一週裏增加了多少旅遊收入、出行人數等等,卻忽略了這僅僅是一週的數據。”爲了迎接黃金週的到來,各旅遊城市必須投入大量成本以滿足突發的旅遊需求,但黃金週一過,很多生產能力就徹底閒置,等於浪費了許多社會資源,同時對景點造成無可挽回的破壞。“根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權威數據,我們驚訝地發現最爲人們稱道的旅遊經濟增長速度,在推行黃金週之後的七年,比之前的五年平均下降了10個百分點。”
近年來,黃金週拉動經濟增長的作用基本已喪失,反倒起了負面作用。
新聞背景新法定節假日共計115天
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
黃金週:“五一”黃金週法定假日從過去的3天變爲1天;“十一”黃金週3天法定假日保持不變;春節黃金週放假日期提前至除夕。
傳統節日:清明、端午、中秋三大傳統節日各放1天(農曆節日如遇閏月,以第一個月爲休假日)。
全年休假:按公示草案:雙休52天×2=104天,一日假期元旦+中秋+端午+清明+“五一”=5天,黃金週2×3天=6天,共計115天。
允許週末上移下錯,與法定節假日形成連休。
按以往制度:雙休52天×2=104天,一日假期元旦1天,黃金週3×3天=9天,共計114天。
新法定節假日比以前多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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