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掛價:15060萬元
-四至範圍:東至營口道,南至新華路,西至赤峯道,北至和平路
-出讓土地面積:28682.5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業金融業、文化娛樂、其他公共設施兼容
(天津市)和平區中心公園地塊即將掛牌出讓。記者日前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即日起在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掛牌公告的津和赤(掛)2007-168號地塊將以起掛價15060萬元的價格公開掛牌出讓。掛牌時間爲11月29日至12月12日16時。
今年4月底,有關部門發佈天津市2007年第二次土地出讓信息時,中心公園地塊作爲中心城區的頭號地塊備受關注。該地塊東至營口道,南至新華路,西至赤峯道,北至和平路。此次出讓土地面積28682.5平方米,土地用途爲商業金融業、文化娛樂、其他公共設施兼容,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40年,新建建築面積控制在45000平方米以內(地上),建築密度不大於55%,綠地率不小於10%,建築限高不大於24米。據瞭解,中心公園將隨周邊10棟歷史風貌建築被保留。
中心公園地塊地處本市最爲繁華的“勸業場”商圈,濱江道、和平路兩條商業街分佈在地塊的西、北兩側,商業、旅遊、娛樂氛圍濃郁,集聚效應顯著,加之地塊內保留的10棟歷史悠久、風格獨特的風貌建築,爲地塊平添了濃厚的文化底蘊,是商業地產開發的絕佳選址。此次掛牌起掛價爲15060萬元,業內普遍認爲設置較低,顯然是爲後期的掛牌競價提供了空間。但業內同樣認爲,儘管起掛價格偏低,但並不意味着開發商可以得到很大實惠。根據掛牌公告要求,該地塊以現狀條件出讓,其地上物的拆遷安置及歷史風貌建築的騰遷、整修工作均由受讓人負責並承擔所需費用。出讓地塊範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另外,該地塊規劃範圍內保留建築的整修工作需按照文物和歷史風貌建築的相關要求進行。
此次中心公園地塊出讓,對工期同樣提出了明確的限制。根據公告,自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兩年半內,受讓人應完成對該地塊的拆遷、騰遷工作,如逾期,出讓人有權中止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受讓人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等有關費用不予返還,受讓人完成拆遷取得的部分建設用地使用權予以無償收回,土地另行出讓。受讓人應於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年半內,對該地塊內至少一個街坊範圍的地塊開工建設並對保留建築進行整修;應於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4年半內,完成該地塊全部開發建設及地塊內保留建築的整修工程,並通過有關部門的竣工驗收,逾期按延期動工追究相應違約責任。爲保證中心公園開發項目如期順利完成,在該項目開發建設工程及整修工程全部竣工前,未經出讓人同意,受讓人不得整體或分割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也不得以股權轉讓等形式變相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或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權益,否則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下)附着物,不予返還土地出讓金等有關費用。
新聞鏈接
中心公園位於和平區的中心地帶,環狀花園路將其圍在中間。中心公園始建於1917年,1922年完工,時稱法國花園。園內築有法國民族英雄諾爾達克塑像和一座和平女神銅像。1941年後改名爲中心公園,1946年改名爲羅斯福花園,並將銅像等拆除。1949年4月天津市人民政府撥款將該園修復,更名爲中心公園。該園佔地1.27公頃,呈圓形,是典型法國規則式人工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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