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請裝飾公司裝修後,沒過幾個月,牆磚就有了裂紋。於是張女士將裝飾公司和瓷磚商一起告上法庭。日前,(天津市)河東區法院判決裝飾公司和瓷磚商連帶賠償相關損失3000餘元。
市民張女士委託一家裝飾公司進行裝修,幾個月後,張女士發現牆磚出現裂痕,到9月份共有40多片磚有裂紋。於是,她先後找到瓷磚經營部的業主張強、裝飾公司進行交涉,但是都沒有結果。由於問題始終無法解決,無奈之下,張女士將裝飾公司和張強一併告上了法庭。
法院認爲,消費者從經營者張強處購買瓷磚,由裝飾公司負責施工,現在出現室內瓷磚開裂,消費者應無責任,而裝飾公司及張強都沒有向法庭提供證據,證實瓷磚開裂的原因非己方責任,所以判決裝飾公司和張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各種損失3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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