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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追凶終於拿到判決書
撫州宜黃縣34歲農婦盧小英,因鍥而不捨替亡夫追凶八年而轟動了縣城。
8年前,宜黃梨溪鎮的青年吳小平在淘金時不幸被炸藥炸死,為丈夫送飯的盧小英眼睜睜地看著嫌犯從眼皮下倉促逃走。是選擇等待嫌犯歸案,還是主動出擊尋凶,她毅然選擇了後者,帶著不到兩歲的女兒,或打工或乞討,過上了顛沛流離的追凶生活。當把凶犯『追』到時,她喜極而泣:『八年的努力沒有白費!』
7日,記者幾經周折找到了這位不平常的農婦,走進她的內心世界,傾聽她的追凶故事……
『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只想為九泉之下的他討個公道』
盧小英在宜黃縣一餐館打工,由於她沒有電話,記者只有采取最原始的方法:挨家挨戶尋找她打工的小餐館。7日黃昏時刻,正在一小餐館洗碗的農家婦女盧小英聞聽記者采訪,忙丟下手中的活。記者不敢相信眼前這位身高只有一米四左右,又黑又瘦的女子就是『追凶英雄』。
盧小英回憶,1998年12月,丈夫吳小平跟村裡一伙人在附近山上挖金礦。有一天她上礦山給丈夫送飯時,吳小平與同村的三位村民還在礦洞裡。而這時在距他們下邊2.71米的礦洞裡,另一組有數十位村民也在挖金礦。此時,另一組的吳炳高在點燃雷管時沒有通知吳小平等四人。結果,洞裡的其他三人被炸得飛了出來,而吳小平來不及跑出來當場被炸死。
記者:你們是什麼時候認識的,夫妻感情如何?
盧小英:我們經人介紹認識的,他當時24歲,大我一歲。說實話,開始時我看不上她(用衣角抹了一下眼淚,衝記者笑了笑),他家裡窮,他沒有什麼特長,可是他對我很好,我們很快就結婚了。我們的感情很平淡,但我認定要跟他過一輩子。
他來提親時,我說娶我就一定要給我買根金項鏈,我也要和別的女孩子一樣。他當時坐在房間裡兩個小時竟然抽了一包煙,他說他以後一定會親自給我戴金項鏈。1998年他告訴我,他要去挖金子,挖來金子第一件事就是給我打一根又大有粗的項鏈。出事那天早上,他先去采金礦,7點多鍾,還特意回家給我們娘倆燒好開水,煮好早餐後又去乾活。
記者:你是如何踏上追凶路的?
盧小英:當時我們看到吳炳高往山後跑去,有人告訴我是他放的炸藥,叫我快去追他,我拼命地追,恨不得當場抓到吳炳高,為死去的丈夫討還血債(開始低聲抽泣,而在記者采訪的四個多小時,哭聲一直伴隨著),可沒追到。後來,有關部門出面調解,吳炳高及其餘12名合伙人共同賠償我家3.6萬元,我不同意,再多的錢也是買不回丈夫的命,我最希望看到凶手被關去坐牢。可因為沒錢安葬,公婆同意了賠償。但我沒有放棄,我決定靠自己的力量去尋凶。
記者:為什麼你要獨自追凶呢?
盧小英:『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不想他在九泉之下死不瞑目的。他的父母都60多歲了,而一個哥哥又太老實,所以我覺得應該為他做點什麼。
大學生一封書信成了她精神支柱
2000年冬天,盧小英帶著三歲的女兒園園(化名)來到南昌打算向有關部門遞交材料,當時路過的兩名江西財大新聞系的學生看到後就自告奮勇地表示要幫她。學生看到其懷抱中的女兒非常可憐,就買了一些零食給她吃,看到挨餓多日的小孩狼吞虎咽地吃著東西,他們哭了。
一個多月後,那名男生給她寫了一封信,信中說:『盧大姐,天氣那麼冷,看到瘦弱的你穿著兩件單衣無助地站在大街上,我們很心痛,於是,我們纔衝動地答應去幫助你,可沒想到你這麼信任我們,把所有材料都遞交給我們,可實際上我們幫不了什麼忙,我們感到很對不起你……大姐,你要堅強面對生活,我們相信你會有討回公道的一天,我們在為你祈禱,祈禱著這一天快快到來!』盧小英告訴記者:『收到信的時候我非常意外,萍水相逢的他們卻這麼熱心。其實,我根本不會怪他們。相反,我經常把信拿出來念念,尤其是那句「我們相信你會有討回公道的一天」,讓我真的很感動。』
記者:也就是說這封信成了你精神支柱?
盧小英:對,我書讀的不多,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但在我內心,它已成了我生命的支柱,尤其是我在追凶的路上遭到困難,過不了心中那道坎時,我就會把信拿出來翻一翻。
記者:你一直把它帶在身上嗎?
盧小英:是啊,有一次在離開南京的前一天晚上,我不小心把信件丟失在租住的房間內,可直到我上了火車後纔發現。於是,我立即下火車返回去找信。開始時,房東還以房屋已租出去為由不讓我進房間找,後來我哭著對他說這封信比我的命還重要,他纔讓我進房間。
『社會上還是好人多』
8年時間,她先後到南昌、南京、溫州、廣州、東莞、汕頭等地做過保姆、飯店服務員、工廠工人。一邊打工,一邊尋找吳炳高的下落。每月薪水發下來,她除了留一部分給女兒作生活費外,其餘全用作尋凶的路費。幾年下來,因為尋凶,盧小英欠下了一屁股的債。
8年追凶的路上,盧小英和女兒經歷了太多的挫折與坎坷,也見證了人性的復雜多樣性。
記者:追凶的費用你是從哪裡來的?
盧小英:向親人借了3萬多元,但這是遠遠不夠的。聽到凶犯在哪出現,我就跑到那裡邊打工邊尋凶。沒錢時,就邊乞討邊追凶。
記者:那你一定經歷了許多的心酸?
盧小英:首先我的娘家人都不支持我,我父母忠告我:『他們家人都不去追,你追乾啥?』身邊的朋友說我傻,勸我早點再嫁人算了,把青春耗在這上面沒意義;其次,在尋凶路上還經常受氣,有一次聽說吳炳高在在深圳一家工廠上班,我趕到該廠,因偷偷摸進工廠察看,結果挨了工廠主管幾個耳光。我本來在宜黃縣一家醫院做清潔工,可由於常常出去打聽線索,醫院把我給辭了。
記者:經歷這麼多,你是不是對社會上的人很傷心?
盧小英:社會上好人還是比壞人多。1999年冬天,我帶著女兒流落在北京的街頭。天寒地凍,我坐在地上,縮著頭,牙齒冷得直打架。一中年男子路過我身邊時把他身上的皮大衣脫下來披在我身上。2001年夏天我來南昌准備向有關部門遞交材料,因為兩天滴水未進,嗓子都啞了。路過的一個行人給我買了幾瓶水,並對我說:『趕快喝點水,要不等下見了領導你都說不出話來。』今年為這個案子,有一個律師也在背後默默幫助我……
『凶犯被判刑,8年時間沒有白費』
今年2月份,盧小英打聽到吳炳高偷偷回到家裡來蓋房子,便一個人到他家,第一次沒見到他人,第二次上門時遭到吳炳高家人的粗魯對待。2月15日,確定吳炳高在家後,她立即到宜黃縣公安局報案,帶著幾位便衣民警,來到吳炳高家裡,將在樓上看電視的吳炳高當場抓獲。4月30日,宜黃縣檢察院以吳炳高犯危險物品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8月8日,宜黃縣法院以被告人吳炳高犯危險物品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10月12日,宜黃縣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調解,由吳炳高等被告除以前賠償的3.6萬元外,再賠償盧小英母女倆的經濟損失6萬元,其中吳炳高賠償3.6萬元。
記者:拿到這個判決書你內心有何感覺?
盧小英:比較激動,拿到判決書後我就跑到老公的墳前念了起來,雖然我有不少字不認得,但我相信已經可以告慰他亡靈了。不過,對於這樣的判決,我還是不滿的,吳炳高以他案發後補償了我部分損失為由提出他認罪態度較好,悔罪態度也較好,請求法院從輕處理。最終法院只判了他8個月刑期。
記者:你以後有何打算?
盧小英:8年時間沒白費,我對得起丈夫。可一個女人生活確實太累了,如果有合適的我會考慮再找一個男人來組建家庭,我也渴望有人能減輕我肩膀上的壓力。
『最對不起的是我女兒』
盧小英說,她最對不起的是女兒。剛開始追凶上訪時是把女兒帶上,之後女兒要讀書了,她就把女兒放在公婆那裡,有時一年纔能見到一次女兒。因為在外面受氣,她有時會莫名其妙打罵女兒,但女兒依舊很懂事。『有一次我在外面受氣後回家趴在床上大哭,6歲的女兒看見後,用小手搖我的胳膊,「媽媽,不要哭了,你不要再出去了,等我長大了,我來找那個壞人」』。
8日上午,在一間只有10平方米簡陋的出租屋內,記者見到了小園園。園園說,她不喜歡的就是每個學期學校開家長會時,別的同學都是父母參加,可每次她家沒有人去參加家長會。
她指著用報紙貼著當擋風玻璃的窗戶說:『你看我家這麼窮,沒有電視、冰箱,沒有桌椅,就連床都是撿來的。所以我想早些長大,讓媽媽過上好日子。』
在記者要離開時,園園突然小聲地問盧小英:『媽媽,是記者水平高還是作家水平高啊?』盧小英搖頭嘆氣地說:『她經常問我這些莫名其妙的問題,可是我回答不了,如果她有一個爸爸該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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