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消費者維權獲勝,目前每案得到的賠償金平均700多元人民幣;而在美國這一數字是35萬美元。在出席武漢260家本地企業簽訂誠信經營倡議書的活動時,中消協副祕書長武高漢表示,“儘管國情不同,但中國賠償額度明顯偏低。”。
他認爲,1993年制定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顯得有點過時,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是:投訴成本過高阻礙維權,處罰力度不夠助長投機。國內消費賠償制度設計落後,《消法》亟待修改。
據中消協調查,買到劣質食品選擇“算了,自認倒黴”的消費者佔到近4成。武高漢說,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投訴成本大於獲得的賠償,消費者往往覺得不值得,選擇“自認倒黴”。
他透露,中消協截至去年年底受理消費者投訴1000多萬件,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70多億元人民幣,人均每案得到的賠償金僅700多元人民幣。湖北省平均每案710元。而去年美國法院受理消費糾紛5萬件,平均每一案消費者獲得賠償額爲35萬美元(摺合人民幣約爲260萬元),是中國每件賠償額的3700多倍。
目前,中消協一直在爲修改《消法》積極準備。武高漢認爲,如果將來修改《消法》,應加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民事責任,建立最低賠償制度和懲罰性賠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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