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外長說《東盟憲章》不設制裁條款
- 王景榮:東盟經濟共同體和憲章將成爲一體化引擎
新華網新加坡11月19日電(記者袁原馮堅)東盟10國外長19日聽取負責起草《東盟憲章》的高級別特別小組介紹後,一致通過了這份對東盟成員國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文件,並將提交20日舉行的第13屆東盟首腦會議簽署。 東盟祕書長王景榮對媒體說,東盟各成員國外長對憲章內容沒有異議,同意通過這份文件。 新加坡外長楊榮文說,制訂《東盟憲章》是東盟在發展歷程中邁出的重要一步,將使東盟一體化建設向更高水平發展。 馬來西亞外長賽義德·哈米德·阿爾巴說,《東盟憲章》將賦予這個組織更實質性的意義。他說,東盟成員國外長都認爲憲章應在一年內由各成員國批准。 《東盟憲章》作爲東盟成立40年來第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在東盟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憲章就東盟的戰略目標、原則、地位以及構架等作了明確規定,其中提出,東盟要致力於維護並加強本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以及經濟一體化建設;繼續堅持不干涉內政的基本原則;尊重各成員國的獨立、主權、平等、領土完整和民族特性;堅持以和平手段解決紛爭。 《東盟憲章》的起草工作在2005年第11屆東盟首腦會議時被納入議事日程。今年1月舉行的第12屆東盟首腦會議通過了關於制訂《東盟憲章》的宣言,並決定成立高級別特別小組,負責起草《東盟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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