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日前聯合通報了江蘇省無錫市銀仁——御墅花園D-A8號房工地“11.14”重大事故。
通報說,2007年11月14日10時30分許,江蘇省無錫市銀仁—御墅花園D-A8號房工地發生一起重大事故,一臺SCD200/200型施工升降機西側吊籠突然從11層樓墜落,吊籠內17名作業人員(含升降機操作工)隨吊籠墜落至地,截止目前,共造成11人死亡(當場死亡4人、經搶救無效死亡7人)、6人受傷。該工程建設單位是無錫市銀仁房屋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施工單位是江蘇南通二建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是江蘇賽華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銀仁—御墅花園D-A8號房主體32層,建築面積21000平方米,事故發生時主體已經封頂,進入裝飾階段。初步分析,該起事故是由於提升設備機械電器故障、安全裝置失靈所致。
事故發生後,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要求有關方面務必注意現場施工管理,嚴防事故發生。該起事故的發生,暴露出部分地區和單位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還不深入,建設、施工、監理等各方安全主體責任還未落到實處,對建築施工提升、起重等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有較大差距。
爲認真吸取此起重大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兩部門要求:
一、要深入開展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回頭看”工作。各地立即組織對本地區施工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起重機械設備(含塔吊、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安全運行和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重點:一是施工單位是否對起重吊裝等危險性較大工程編制了專項施工方案並組織專家進行了審查論證;二是在用起重機械設備是否存在部件老化、帶病作業現象,是否按規定對其進行了維修保養;三是施工單位是否建立了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發現隱患是否及時整改;四是是否存在起重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現象;五是總承包企業是否認真履行了安全監管職責,是否將塔吊安裝拆卸分包給無相應資質的隊伍。要通過全面排查,切實消除在用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生產隱患。
二、全面做好冬季施工工作,防止因盲目趕搶工期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三、大力加強對施工人員尤其是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四、進一步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五、突出重點,加大政府主管部門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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