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進入求職高峯期,各大招聘會扎堆。近日記者在長沙市人才市場“2007快樂工作系列招聘會”和中南人才市場的招聘會上卻發現,雖然現場擠滿前來求職的2008屆畢業生甚至一些大三、大二的求職“先行者”,有些展位還掛了醒目的藍色標牌“招聘無經驗員工”、“招聘實習生”等,方便職場新手能儘快發現目標,但是,更多的企業對“中高級人才”情有獨鍾,對無工作經驗的畢業生都打起了“免招牌”。
“好多都是要招有工作經驗的。”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張偉手中拿着一個文件夾,裏面厚厚一疊是他打印好的求職簡歷,他顯得有點鬱悶。
而企業顯然有了新的無奈,某著名大型企業單位招聘代表陳先生向記者表示,由於即將施行的《勞動合同法》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作出了詳細規定,企業用工將面臨很多禁錮,如勞動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簽,試用期不能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等,尤其是辭退員工不再輕而易舉,“勞動合同期滿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不想再與職工續簽合同,就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試用期進一步縮短,有的崗位不是短期就能看出來合適不合適的。這意味着我們不管這個人是不是真的合適這個崗位,約滿了,若不續約就要賠錢。”陳先生表示,在這種情況下,聘請有工作經驗的求職者顯得比沒有經驗的大學畢業生要可靠得多。
創智新程教育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徐再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剛參加工作的畢業生跳槽率高,對企業忠誠度較差,人才流動大將加大公司人力資本的付出,這也使得許多公司對招聘剛畢業的學生持更謹慎的態度。
《勞動合同法》將於2008年1月1日實施,新勞動法的出臺和所有新生事物一樣,都有“幾家歡樂幾家愁”,新勞動法爲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作出了不少令人拍手稱快的規定,與此同時也促使用人者在招聘同時更爲慎重,導致無經驗畢業生求職困難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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