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外地打工拒絕參軍,並謊稱自己已經有了文身,企圖逃避服役。11月19日,衢州開化縣徵兵辦對該名拒服兵役的應徵青年進行了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王某是衢州開化縣何田鄉禾豐村人,初中文化程度,今年剛滿18週歲。今年的冬季徵兵開始前,他還在溫州打工。11月7日,王某順利通過了徵兵體檢,但他卻有意逃避服役,未經批准,私自跑回了溫州。 之後,鄉幹部曾經多次做王某的思想工作,而他態度惡劣,不但說自己已經文身了,還用過激言語聲稱自己絕不當兵,最後乾脆關掉了手機,拒絕返鄉參加政審。 據瞭解,王某在其親屬的勸說下回鄉後,縣徵兵辦並未在他身上發現任何文身。但由於他的逃服兵役行爲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11月19日,縣徵兵辦對其作出了實施20000元的行政處罰,目前,告知書已經送達當事人。 “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這名青年的行爲已經違反了《浙江省徵兵工作條例》。”衢州市政府徵兵辦公室的負責人表示,相關法律規定:應徵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在兩年內不得錄用爲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不得辦理出國出境、升學手續;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職工的,兩年內不予晉級、晉職,並由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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