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將制訂全球首部專門爲大熊貓“量身定做”的法律——記者昨日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獲悉,《成都市大熊貓保護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即將啓動,順利的話,最快半年後就能正式通過。據透露,這部地方性法規將對我市大熊貓保護工作及其相關產業作出規定,“惡搞”大熊貓、對熊貓品牌過度商業化運作等都有可能被列爲禁止行爲。
立法過程最快需要半年
大熊貓不僅是我國的“國寶”,也是成都的一張“超級名片”。
據介紹,雖然大熊貓是受到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的特級保護動物,但目前我市大熊貓多爲人工繁育,還缺乏人工繁育研究方面的保護法規。同時,大熊貓作爲成都城市品牌和形象標誌,其品牌形象和相關產業也缺乏必要的保護法規,這些都爲制訂《成都市大熊貓保護管理條例》提供了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據瞭解,市林業和園林局已於日前向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交了《關於對我市大熊貓保護及相關產業進行立法的建議》。該《建議》表示,成都作爲名副其實的“熊貓之鄉”,儘管大熊貓在保護方面成績斐然,但在大熊貓資源、資金、人才和文化產業,特別是保護、開發以及管理體制等方面還沒有形成科學保護的格局和品牌合力。
“成都的大熊貓已經不僅是一種野生動物,更是一種資源、一個產業,是成都的形象代言。”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曲穎表示,成都爲大熊貓保護立法非常有必要。根據立法程序,市人大收到政府部門提交的立法建議和可行性報告後,將研究是否列入立法計劃;一旦列入明年立法計劃,就可正式啓動立法程序,組建法規起草小組,將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後的法規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即可實施,“這個過程最快要半年。”
嚴控單純追逐商業利益行爲
對於這部法規可能涵蓋的內容,曲穎表示,將根據我市目前大熊貓保護工作的實際情況來制訂。例如過去曾發生過由於參觀人數過多,導致大熊貓產生不明病因的情況,如果制訂了《成都市大熊貓保護管理條例》,可能就會對此作出限制性規定,如禁止遊客對剛出生的熊貓幼仔進行參觀拍照等,並設定一些處罰性條款。“單純的追究商業利益和經濟利益的行爲,就要加以嚴格控制。”曲穎說。
據瞭解,爲大熊貓立法還將有利於正確處理和解決大熊貓保護與旅遊開發之間的矛盾,避免大熊貓保護泛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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