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清晨5時30分,市南法院組織法官、法警等30餘人,兵分三路對林某等20多老賴進行拘傳,開展集中執行行動。截至記者發稿時,已拘傳10餘人,其中已有3人履行了判決。 家住平度路的林某自己開了一個超市,1998年2月,閔某經朋友介紹到林某的超市當服務員,這期間,林某和閔某發生了男女關係,2001年6月24日,閔某生下了女兒娜娜(化名)。 閔某生下娜娜以後,林某不但毫不理會,還提出與閔某分手並將其趕出超市。2005年7月,生活窘迫的閔某多次向林某提出索要孩子撫養費遭到拒絕,之後,閔某將林某告到了市南法院。市南法院審理後判決,林某自2005年9月起,每個月負擔娜娜撫育費200元。但林某收到判決後也沒給過閔某一分錢。 今天上午,記者跟隨市南法院執行局法官第一站就來到了家住平度路的林某家中。但是任憑法官如何敲門,就是沒有人迴應,本着依法辦事的原則,執行法官最後在林某門外貼了拘傳通知後離開。 (記者欒磊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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