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方丹記者袁瑋)冒充公安局長,以“保釋”他人家屬需要好處費爲名,騙得被害人2萬餘元。近日,虹口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將張庭綱批准逮捕。 今年7月中旬,被害人姚業(化名)的哥哥和丈夫因涉嫌出售淫穢物品,被虹口區一派出所治安拘留。爲儘快將家人保釋出來,姚通過老鄉陳江(化名)結識了陳母的男友“老王”。“老王”自稱是公安局長,可以幫忙將姚的親人儘快保釋出來。 8月初的一天,“王局”打電話給陳江,說自己已經疏通好上下關係,同意釋放姚的親屬,但是需要“意思”一下。姚聽說後當即願意支付好處費。當天中午,姚就當着衆人的面,將3000元交到“王局”手中,“王局”也信誓旦旦保證在8月7日就會將人釋放出來。 約定的日子到了,姚卻看不到親屬被釋放,立即託人致電“王局”詢問。“王局”聲稱情況有變,有關主管領導要將涉案人員判刑,並稱他已和有關領導打過招呼了,但仍需要2萬餘元的好處費,給了錢以後8月9日就放人。姚救人心切,就答應再給他2萬餘元。8月8日下午,“王局”拿了錢後讓姚第二天中午到公安分局門口等放人。 8月9日,姚左等右等不見親屬被釋放,於是再次與“王局”聯繫。“王局”先以百般理由推託,最後不再接聽任何電話。這時,姚方知上當,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經查證,“王局”真名張庭綱,真實身份爲街道社區保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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