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64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昨天宣判 5人一審判無期 非法經營娛樂場所,長期控制場內毒品販賣 臺海網11月2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張清)昨天,廈門中院對陳清河、林惠典等64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一審宣判。 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陳清河、林惠典採用以毒品促消費的方式,非法經營娛樂場所,長期控制場內毒品販賣。爲控制場內毒品販賣,擴大勢力,陳清河等人多次組織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 據此,對陳清河、林惠典等64人分別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毒品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做出判決。其中,5人被判無期徒刑,19人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38人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被免予刑事處罰。 (責任編輯: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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