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2005年9月27日,在烏拉圭首都蒙得維的亞,女人們身穿婚紗游行,反對針對婦女的暴力行為。新華社發
這是2007年11月16日,在智利海邊城市比尼亞德爾馬,兩名兒童在一次反對針對婦女的暴力活動中走過一雙雙的鞋子。每一雙鞋子都代表著一名被丈夫殺害的妻子。新華社發
11月25日是聯合國確定的『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也稱『國際消除針對婦女暴力日』。
1960年11月25日,3位多米尼加女性——米拉貝爾三姐妹在多米尼加慘遭殺害。為了紀念這一事件,1981年7月,第一屆拉丁美洲女權主義大會宣布把11月25日確定為反暴力日,並且決定每年從11月25日到12月10日舉行為期16天的相關宣傳活動。
1993年11月25日,聯合國發表了《消除針對婦女的暴力宣言》,將『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定義為:在公共場所或私人生活中,對婦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或性行為上傷害和痛苦的任何基於性別的暴力行為。
1999年12月17日,聯合國大會核准了由多米尼加共和國提交的草案,正式通過決議,將每年的11月25日定為『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
家庭暴力日益受到世界各國的關注和重視。有關調查顯示,世界范圍內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婦女在其一生中遭受過暴力、性虐待和虐待,而大多數施暴者是她的家庭成員。家庭暴力是對婦女人權和基本自由的侵犯,它不僅會造成婚姻解體、家庭破裂,還嚴重摧殘婦女的身心健康。
近年來,國際社會為消除家庭暴力作出了不懈努力,許多國家制定了相關法律條款對家庭暴力實施懲戒,其中有些國家制定了專門的家庭暴力法。然而,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和嚴重性在很多國家和地區仍然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針對婦女的暴力行為依然存在。因此世界各國需繼續努力,執行相關的國際法律和政策框架,營造不容忍針對婦女暴力行為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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