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北京11月25日訊(記者呂衛紅)今天下午2點左右,李立雲母親李小娥在幾名記者的陪同下,到魯谷派出所報案,後經瞭解,此事應歸八角派出所管轄,隨即一行人轉至八角派出所。 此前,李母已經接受了幾十家媒體的採訪,每每提及女兒之死,她都一次次泣不成聲,令人揪心。昨日,她已草擬一份起訴書,欲起訴朝陽醫院(西區)以及肖志軍本人。她告肖志軍的原因是,認爲其拐騙女兒並是致死女兒的兇手。起訴上說:“一看就知道女兒是被他個男的拐騙或要挾的,我女兒根本不可能喜歡或嫁給那種男人,我認爲應馬上追求(究)他的刑事責任。最主要的是如果只要他簽字,我女兒就不會離開認識,這是最可惡的事,其性質就是殺人。” 另據目擊者稱,肖志軍的親屬也趕到北京,陪伴傷心欲絕的肖志軍。面黃肌瘦肖志軍已經連續好幾天沒吃沒喝了,精神也極度悲慟,任憑衆人的質問和埋怨。直至現在,他還無知地回答“不是我啊,是醫院害死了我老婆”,令人又可恨又可憐。 晚上7點鐘,經過近5個小時的“詢問”,李小娥終於走了出來。她告訴在大廳苦苦等候的衆多記者說:“已經立案了!”,隨後她疲憊不堪地在一名記者陪同下回去住所,而留下來的記者耐心地詢問八角派出所外宣負責人,得到的回答是:“警方還要經過進一步調查,包括對事發當晚出警的警員對肖志軍家屬的詢問結果進行整理,準備好相關材料後再視具體情況最終確定是否受理此案。” 新浪獨家稿件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丈夫拒籤手術單致孕妻身亡事件 丈夫拒簽字致死孕妻續 家屬決定權引爭議 2007年11月21日,一名孕婦由於難產被丈夫送進醫院,卻因其丈夫拒絕簽字同意醫院進行剖腹產手術不治而亡,經醫院確認,其腹中的孩子也已死亡。[視頻] - 肖志軍稱未領結婚證 妻子只有8個月身孕
- 丈夫重返醫院要求運亡妻屍體回鄉(圖)
- 丈夫拒不簽字手術致妻子難產死亡(圖) 視頻
各方反應 - 肖志軍:後悔送妻入院 孕妻死亡是醫院方法不對
- 死者母親:對醫院不信任 態度牴觸
- 醫院副院長:從醫20餘年從未見過這種事
- 目擊者:搶救者反覆勸說無果 錯過搶救最佳時機
- 專家:醫院已盡到告知義務 丈夫涉嫌過失殺人
|
北方網聲明:本版文章內容屬轉載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觀點。
|
稿源:
正義網-檢察日報
編輯:吳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