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堅持自己“值”這個價,認爲用人單位同一職位起薪點“一概而論”不合理 本報訊記者區健妍、實習生陳韻詩報道:昨天在廣州大學城舉行的一場招聘會上,一位能力突出的學生會主席因填寫了“期望月薪3000元”而遭用人單位質疑“要價太高”。但學生會主席堅持“自己值這個價”。她說,同一職位招聘,不同能力畢業生的起薪點不該“一概而論”。 昨天的招聘現場,不少應聘大學生被用人單位問及“薪酬期望值”。記者瞭解發現,大部分畢業生回答“期望1500-2000元月薪”時,用人單位代表大都微微點頭,表示一種“默認”。一些回答“期望3000元月薪”的畢業生,往往會遭到用人單位代表“不屑”的質疑。 小余和小陳是廣州某大學的同班同學,昨天她們一同應聘一家廣告文化傳播公司的“文案策劃”一職。在該企業提供的就業信息表“薪酬期望”一欄中,小余寫的是“1800元”,小陳則寫了“3000元”。面試人員認爲,小余的期望值比較合理,小陳3000元的薪酬期望太高了。 而小陳則堅持,自己“值這個價”。記者從她的簡歷和現場面試表現出來的潛力判斷,小陳確實有“要高價”的理由———她不僅擔任過學校某學院學生會主席,具有豐富的組織策劃活動經驗,並且多次獲得過獎學金。而更重要的是,小陳在大學期間就長期從事“文案策劃”的兼職,對工作流程相當熟悉,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大學畢業生“新員工”。 用人單位招聘人員也認同記者的看法:“從兩人各自表現的潛力看,小陳確實更優秀。”但對方還是堅持認爲,小陳“要價太高”,他說:“現在大學畢業生剛進公司,一個月能拿個一兩千已經不錯了,3000元對企業來說已經能招兩個應屆畢業生。” 雙方“討價還價”,小陳心儀此職位,卻堅持己見;企業認同她“可塑”,卻不願付出更高的人力資源成本。“扯皮”結果是,小余的簡歷被留下,小陳則另謀出路。 在這次“求職”中,更優秀的學生會主席小陳敗下陣來。小陳說:“用人單位對待不同能力畢業生的薪酬起點,不應該一概而論。”她認爲,自己比同專業的同學有更多的優勢,豐富的社會實踐經驗優於一般的畢業生。“可爲用人單位節省更多的資源和時間”,這是她認爲自己值3000元的原因。 (責任編輯:郭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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