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車身噴上廣告,賺“外快”以補貼養車費用,這讓很多私家車車主都認爲是個以車養車的好辦法。這類通過車身上貼廣告賺取一定報酬的私家車車主被人稱之爲“甲客族”。只需把商家的廣告貼上車身,每月就能賺到500元左右的油費。”最近,天津的“甲客族”在日益壯大。
昨日(25日)上午10時許,記者在新開路上的一個停車場內,見到了新加入“甲客族”不久的小韓,他的藍色奧拓的後擋風玻璃上貼着某財務事務所的廣告。小韓告訴記者,車是自己花錢買的,打廣告的是他所在公司。因他現在是公司的業務員,要經常開車往外跑,公司便把廣告貼在他的車身上,並按月支付一定的費用。由於工作的緣故,小韓沒告訴記者這則“車身廣告”的具體價格,但他透露,他認識很多利用私家車“車身廣告”賺“外快”的朋友,都是在網上認識的,其中很多人都很有“路子”。前不久,一個朋友就給他介紹了一個活兒,類似於他車上的這個貼紙廣告。廣告是一家銀行的,每月500元廣告費。小韓說:“有了這些收入,大大地減少了養車的負擔。”
隨後,記者在市區較爲繁華的地段轉了一大圈,果真注意到,來來往往的車流中總會有一些身披各種“廣告裝”的私家車。偶爾還會有一兩輛車身上繪着五顏六色圖案的,估計就是小韓所說的“噴繪廣告”。記者在隨機採訪中瞭解到,這些在自己的愛車上打廣告的私家車車主都沒有到工商部門登記備案,而且他們中的多數人覺得,在自己的私家車上發佈廣告是自己的權利,不用徵得有關部門的許可。
【工商部門】
擅自做“車身廣告”違法
據天津市工商檢查總隊一隊隊長孫軍講,根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利用交通工具設置、繪製、張貼的廣告屬於戶外廣告,廣告的發佈要由有資質的廣告公司到工商部門辦理審批,未經工商部門登記審批的,任何單位、個人不能發佈戶外廣告。如果私家車車主自己和商家談廣告,要在車管所備案後,再到工商部門登記,工商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審覈後,才能允許私家車上路發佈廣告。擅自在車身和車牌照框上做廣告的行爲,已違反了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一旦被查處和被投訴,將會遭到一定數額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