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佈指導意見,要求對即將到期的食品集中陳列銷售,並向消費者明示。但由於沒有具體規定,該措施並未順利實施——食品“臨界”保質期期待細化標準
11月3日,國家工商總局發佈《規範食品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的指導意見》,首次提出今後商家銷售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時,須在銷售場所集中陳列,並向消費者做醒目提示。可是記者採訪中瞭解到,雖然此制度已出臺半個月之久,但幾乎沒有商家按照要求銷售“臨界食品”,這個有利於百姓的措施實施起來還有待時日。
超市“臨界食品”無明示
昨天,記者走訪了本市部分大型超市,並沒有看到把即將過期食品集中陳列銷售的情形。在鞍山西道附近的一家賣場內,不少食品打出促銷的牌子,在零食區一些薩其馬正在開展買一贈一的活動,仔細翻看被捆在一起的商品保質期,都是還有一個月就將過期。當詢問銷售人員爲何沒有單獨陳列並提示消費者商品即將過期時,對方則稱:“以往都是這樣促銷的,沒有明示的”。
在距此超市不遠的另一家賣場內,奶製品區促銷大戰正在如火如荼地上演,不少即將過期的鮮奶和酸奶被捆綁銷售,而前來購買的消費者也是絡繹不絕。雖然這些奶製品中有不少距離保質期還有兩三天的時間,但並沒有明顯標誌對消費者進行提醒,售貨員也沒有將商品快過期的信息告知消費者。
低價促銷消費者易上當
在超市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很多食品降價促銷,其中食品即將過期是促銷的一大主因。家住青年路的一位女士告訴記者:“我在超市購物時經常買一些促銷裝,有的的確很實惠,但不少捆綁銷售的酸奶、飲料什麼的看着挺便宜,頭腦一熱就買了好多,結果不少都因過期扔掉了。”和這位女士一樣,很多消費者在忙着搶購這些特價食品時,往往只看價格而很少去注意它們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另外超市中很多捆綁促銷的食品自身也容易讓消費者混淆,如捆綁着的酸奶不容易看到保質期,也有的將“臨界食品”和新鮮食品放在一起捆綁銷售,一些消費者會誤以爲這些都是剛剛出廠的新鮮食品。
何謂“臨界”沒統一標準
在採訪中幾家大型超市的相關負責人都表示,賣場內還沒有安排獨立櫃臺銷售“臨界食品”,並非不按照國家要求經營,主要是因爲相關細則還沒有具體規定,食品究竟何謂“臨界”,在什麼範圍內算作“臨界”並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如保質期7天的鮮奶,到底從第幾天起算作“臨界”?不同食品保質期都不一樣,有的保質期一年,有的像熟食則只有幾個小時,因此超市對此很難把握。期盼國家相關部門能儘快出臺具體實施細則,讓這個對消費者利好的規範順利執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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