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事廳副廳長溫興生25日透露:我省將規範單位的招聘行爲,用人單位應退回未被錄用者的簡歷。
由於缺乏約束,用人單位長期隨意處置求職者簡歷。一些單位在收取求職者的簡歷後,竟當作廢品賣掉;有的甚至在招聘會上,就將不用的簡歷當衆扔掉。
溫興生說,求職者的簡歷是私人財產。今後,我省將規範用人單位的招聘行爲:對所有應聘者,用人單位必須告知其錄用情況;未被錄用者,必須將簡歷退還給求職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