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我國出入境政策的進一步放寬,出境遊對廣大市民來講已不陌生。今年以來,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始發至韓國、日本和香港地區的幾個航班上座率明顯增多,特別是市民赴港澳旅遊的熱情高漲。據天津機場邊檢站統計,截至目前,赴港澳旅遊的旅客已經突破了2萬人次,是去年同期赴港澳旅客人數的2.5倍。但是,由於不少旅客是首次出境,缺乏對出入境政策的瞭解,結果在出境接受通關檢查時常常發生缺少證件或是拿錯證件的情況,從而耽擱了行程。爲此,邊檢機關向廣大市民介紹一下辦理出境手續時需交驗證件的幾種情況。
1.大陸居民因公或因私出國(境)時,需要交驗有效護照和簽證。前往與中國有互免簽證協議國家,應交驗有效護照和《出國(境)證明》。如前往國中既有互免簽證國家又有需辦簽證國家,按規定辦妥所需簽證後,出境時無需交驗《出國(境)證明》。
2.大陸居民赴港澳時,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和有效簽註。持“L”(團體旅遊)字簽註旅客,必須隨團體名單往來港澳,不能單獨前往;持“G”(個人旅遊)字簽註旅客可以單獨前往不需要隨團。持《前往港澳通行證》赴香港、澳門定居的,只能從深圳羅湖口岸赴港,從珠海拱北口岸赴澳。
在以上幾種情況中,市民在辦理出境手續的同時還需交驗登機牌。一般情況下無需交驗身份證,但特殊情況下可能會被要求出示作爲輔助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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