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沙11月29日電(記者蘇海萍)由公安部和掛牌督辦的湖南株洲“貨運黑幫”案,近日在株洲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27名涉黑犯罪成員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故意傷害罪等9項罪名獲刑。其中,首犯吳喜培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32萬元。其他骨幹成員和參加者分別被判處1年6個月至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上世紀80年代末,被告人吳喜培刑滿釋放後糾集了一批社會閒散人員組成小幫派。1989年下半年,更多“兩勞”和社會閒散人員聚集在吳喜培周圍,逐步形成了以其爲首的惡勢力團伙。 90年代後,吳喜培開設喜培託運站,逐漸將黑惡勢力滲透到株洲蘆淞貨運市場。爲達到壟斷經營貨運線路和非法斂財的目的,通過有組織地進行截獲、搶貨、先堵貨後談判、故意傷害、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對路橋、溫嶺、溫州等地至株洲的貨運線路形成了強大的非法控制力。 通過這種控制地位打擊、排擠其他經營者,收取其他託運站“了難”好處費、鉅額保護費和拿乾股,嚴重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和經濟秩序。同時通過壟斷經營、擡高貨運價格、非法經營其他線路,牟取了鉅額非法收入。自1998年1月至2006年2月,這一組織的非法收入高達600餘萬元。此外,這一團夥還開設賭場、放高利貸,非法獲利60餘萬元。 (責任編輯:車東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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