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昆明11月29日電(記者屈明光、秦晴)記者29日從雲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一個以介紹工作、遊玩、毆打、拍裸照恐嚇等方式引誘、強迫13名少女賣淫的犯罪團伙受到法律嚴懲。主犯陳代明28日被執行死刑。 2006年11月13日,曲靖中院不公開開庭審理查明,在2005年4月至10月短短半年時間,陳代明(男,重慶市大足縣農民)、潘彬、伍瑞華三人夥同“蘭姐”(在逃)以介紹工作、邀請玩耍等爲名誘騙曉麗(化名)等13名不到20歲的少女,採取毆打、恐嚇、“打斷腸針”、拍裸照等方式,強迫她們從事賣淫活動。期間,陳代明強行與13人多次發生性關係。2005年7月18日晚,陳代明在出租房內強姦了被其控制的女學生曉玲(化名),不堪受辱的曉玲從3樓跳下,造成雙下肢粉碎性骨折,造成重傷。 曲靖中院經審理後,以強迫賣淫罪、強姦罪數罪併罰,判決被告人陳代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萬元;以強迫賣淫罪、強姦罪數罪併罰,決定判處被告人潘彬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2萬元;以強迫賣淫罪判處被告人伍瑞華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萬元。同時判決被告人陳代明賠償受害人曉玲醫療等費用5萬元。 一審判決下達後,陳代明不服,提起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不公開開庭審理後,裁定維持一審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複覈。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依法覈准罪犯陳代明死刑,同時下達了死刑執行命令。 (責任編輯:車東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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