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青年消費理財缺乏計劃
一邊“月光”一邊“啃老”
記者近日在本市某大型婚戀交友活動中採訪時瞭解到,時下,未婚青年拿到工資,能夠按月給父母的只有不到三成,個別青年消費理財缺乏計劃,有錢時大手大腳,到了月底淪爲“月光族”,還要靠父母接濟。
代替女兒在交友大會上相親的廉先生告訴記者,他剛剛工作時,每月收入只有30元,每月拿出20元貼補家用,剩下的作爲自己的生活費和零用錢,還能過得很充裕,可現在的小青年,工作後月收入動輒上千元,可不單不給父母一部分,有的時候還要向父母伸手,這都是由不合理的消費習慣造成的。其實現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子女給父母一些錢就是一個形式,但這代表了青年的責任心和感恩心,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課。
據瞭解,時下“月光族”的不合理消費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追求高檔名牌,青睞應季高價商品,不考慮自己的收入狀況,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就算下“血本”也要買到;二是戀愛中不合理消費,爲了另一半寧肯自己淪爲“負翁”借錢消費,也要滿足自己和對方的虛榮心;三是過分強調車房在手,早早成爲“車奴”、“房奴”,貸款消費,加重自己負擔的同時也給父母的生活帶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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