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浙江省文成縣原副縣長林霄提起公訴。
現年35歲的林霄曾任共青團文成縣委書記、巨嶼鎮鎮長、黨委書記等職務,並先後兼任文成縣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及黨組書記、文成縣工業園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2003年被任命爲文成縣副縣長時,年僅31歲。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9年至2006年間,林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接施工、工程款支付,申報使用工業園區建設用地以及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單位從輕處罰等方面給予支持關照,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8000元、價值6000元的超市購物券、三星手機一部、聯通“世界風”手機一部,並以借錢還貸、缺差旅費、購買裝修材料爲由向他人索取人民幣3.4萬元,總計價值人民幣5.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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