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貨輪撞上舊金山橋梁所有船員被拘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中遠釜山號上月撞海灣大橋,造成漏油58000加侖污染舊金山灣海域,11月30日,聯邦政府為確保善後費用有人負擔,遂將貨輪領航員、船東、保險公司一狀通通告進法院,並不排除未來有扣押中遠釜山號的可能。同時貨輪領航員柯塔的領航執照也暫時遭到吊扣。
聯邦司法部在30日上午向位於舊金山的聯邦地區法庭遞出訴狀,控告中遠釜山號兩個總部均設在香港的船東-皇石公司(Regal Stone Co. Ltd.)、艦隊管理公司(Fleet Management Ltd.),以及該船投保的船主保險擔保公司(Shipowners Insurance and Guaranty Co. Ltd.,簡稱SIGCO)和事發當時掌舵的領航員柯塔(John Cota)。
聯邦政府的訴狀引用國家海洋保護法案、1990年誕生的油污法案以及公園系統資源保護法,認為中遠釜山號11月7日撞橋造成漏油污染海洋已經觸犯了法律中的相關條例。訴狀中強調聯邦當局在處理油污所花去的經費,應該依照訴訟過程中所確認的總數,要求被告團體負責償還。
訴狀中也控訴被告團體『過失、疏忽與違反聯邦安全與營運法規。』當局指出,漏油已經污染Farrallones灣國家海洋保護區、Monterey灣國家海洋保護區、金門國家游憩區、Point Reyes國家海岸以及其它受聯邦保護的海域。
位於百慕達的保險公司SIGCO是特別為因應1990年誕生的油污法案所設立,因此當局的訴狀中表示,該公司的應負責任會由法律來決定,而皇石與艦隊管理兩公司的責任則沒有限度。
根據一位匿名的聯邦司法部官員指出,雖然皇石公司目前已經在付油污清理費用,但是該船所投的保險可能最高只會分擔3900萬元,屆時清理費用總數很可能會超過該數目,聯邦政府興訟的用意就在於要驅使船東方面取得更多保險保障,以確定未來付得起所有善後費用,而非留一筆爛帳給政府。
目前中遠釜山號仍停泊在舊金山灣中進行維修,當局表示為確保船東方面負擔善後費用,未來不排除會扣押中遠釜山號,不過聯邦司法部在訴狀中也強調,現階段不考慮采取此一辦法,將先尋求船東方面以送出『擔保信函』保證自己會負責。對於當局提出的訴訟,船東方面法律代表未有正面響應。
事發當時的領航員柯塔除了被聯邦當局控告,還被領航員委員會根據州法令暫時吊扣了他的領航執照,該委員會未來6天也會討論是否要對柯塔提出『領航員疏忽』的指控,如果指控成立柯塔將面臨被處罰或撤銷執照的命運。
柯塔則表示,目前由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海岸防衛隊與其它機關共同參與的事件調查只進行了一小部份,而且調查單位也尚未與船上的中國籍船長、船員對話。柯塔的代表律師John Mesdows也向領航員委員會表示,中遠釜山號的雷達故障,船長向柯塔傳達了錯誤的航行訊息讓柯塔不知船只已駛入會撞橋的航線,『委員會急著做出評斷,這些決定(吊扣執照)都是不成熟的,也對柯塔顯現出嚴重的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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