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上海華聯製藥廠問題藥品“甲氨蝶呤”導致白血病患者服用後出現行動障礙一事,國家藥監局副局長吳湞昨日表示,公安部門對此事件正在偵破,受害者賠付工作已經啓動。 吳湞昨日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會上說,國家藥監局正在對上海華聯製藥廠依照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結果不久就會公佈。 今年7、8月份,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分別接到上海、北京、河北等地報告,反映部分醫院在使用上海華聯製藥廠部分批號的鞘內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後,一些白血病患者出現行走困難等神經損害症狀。經查,出現此現象與兩種藥品的部分批號產品中混入了微量“硫酸長春新鹼”有關。 吳湞說,目前,對這批無辜受害者,上海市委、市政府以及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制定了詳細的補償方案,相關經濟賠償工作已經啓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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