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背300多輛車 被名下肇事逃逸車連累 京城“背車大王”被拘留 本報訊(記者穆奕實習生周宇)昨天下午,有着京城“背車大王”稱號的史玉光,被大興法院司法拘留。被拘留是因爲掛在史玉光名下的車輛肇事逃逸,而他又無力償還8300多元的賠償。史玉光說,這是他第一次由於背的車出事而被拘留。 2006年大年初二晚上,掛在史玉光名下的一輛麪包車在大興撞了一輛帕薩特和奧迪後,駕駛員逃逸,之後兩名事主將史玉光告上法庭。2007年1月16日,大興法院判決史玉光賠償兩位車主8367.6元。 昨天上午9點40分,戴着墨鏡、留着山羊鬍的史玉光現身大興法院。史玉光說,“我成替罪羊了,我哪有錢啊,這不今天就要執行我了。” 10點40分,史玉光和事主進入執行庭。“不是不賠,確實沒有錢,吃飯都成問題。”史玉光對法官和事主說,他今年已經40多歲了,蹲了十幾年監獄,沒兒沒女沒家沒業。得知法官准備按照法律程序對其司法拘留時,史玉光開始央求兩名事主,“我又不是不給您錢,您跟法官說說,寬限幾天不行嗎?”史玉光說,他可以給車主免費打工以做賠償,但兩位事主對史玉光的央求置之不理。 11點30分,執行法官對史玉光說,“再給你一次機會,你要是能找到錢,還可以商量”。史玉光聞言立刻打電話向朋友借錢,“借點錢吧,要不然我就被拘了。”打了十多個電話後,史玉光一分錢也沒有借到。借錢未果,史玉光若無其事地說,“拘留更好,至少讓我有飯吃了,反正我沒錢。”事主羅女士和蘇先生說,他們不相信史玉光的話。羅女士說,“這次見面他比以前胖了,肯定吃得不錯,他就是不想還錢。” 史玉光說,他被刑滿釋放後,一直找不到工作,完全沒有生活來源。2005年7月,史玉光偶然認識一個二手汽車市場裏的男子,並將自己的身份證出租給該男子賣二手車,每輛車可拿50元左右的提成。兩個月後,史玉光名下有300多輛汽車。“後來,我的身份證買了輛報廢車,被禁止買車了。”史玉光說,如果不被禁止,他還會繼續背車。 和其他人不一樣,史玉光做背車族一直用真的電話、真的地址。自從史玉光做了背車族,家裏的罰單摞成了山,僅養路費、車船使用稅就拖欠了上百萬元。他名下的車還涉及搶劫、騙錢和殺人。史玉光說,“既然幹這行,我就不怕。” 史玉光從來沒有因名下的車出事而有過牢獄之災,是因爲警方每次都能夠抓獲犯罪嫌疑人。史玉光說,“他們知道我只是背戶,不會幹傷天害理的事。” 背車族做不成後,史玉光開始幫人要債掙提成。他說,“看見我這山羊鬍了嗎?我現在還給畫畫的當模特呢。” 下午1點30分,史玉光被帶往大興公安分局拘留所。 -對話·“背車大王” 經常往交通隊法院跑 記者:怎麼走上背車族這條路的? 史玉光:一是想要出名,二是生活所迫。 記者:背那麼多車想到後果了嗎? 史玉光:不就那麼點兒事兒嗎,蝨子多了不癢,債多了不愁。我幾乎天天往交通隊和法院跑,就當是玩兒唄。 記者:以後的生活怎麼辦? 史玉光:不求別的,社會上有我史玉光一號,我就知足。 (責任編輯: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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