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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爲在玩網絡遊戲過程中對玩家所使用的“武器”不滿,遂夥同多人將對方打傷。日前,天津市寧河縣人民法院以聚衆鬥毆等罪名對該男子及其同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今年4月25日凌晨2時許,寧河縣某公司工人陸某下夜班後來到蘆臺鎮一家網吧,見網吧內有五六個男青年正在玩一款叫“半條命”的遊戲,陸某遂向其中一名男子提出想加入一起玩,範某說玩可以,但是不能用AK47槍,必須使用B31,陸某答應後坐下一起玩。時間不長,陸某便用AK47槍將範某在遊戲中操控的一名匪徒打死,致使雙方發生衝突。和範某一起玩的男子魏某、杜某(在逃)、“和尚”(在逃)、韓某(另案處理)見狀也都站起來,用汽水瓶和椅子砸向陸某,網吧老闆連忙上前將幾人勸走。範某等人從網吧出來後,“和尚”提議再去打陸某一頓,其餘幾人一致同意。於是,範某等5人又帶了片刀、鎬柄去網吧附近的一個路口處埋伏。等陸某騎車路過此處時,範某等人上前將陸某從車上拽下,將其毆打致傷。後經報案,範某、魏某被抓獲。另據範某交代,其還曾於今年1月9日12時許,夥同杜某到蘆臺二中對面的平房,劫取路過此處的學生唐某手機一部,變賣揮霍。
經審理,法院判決被告人範某犯聚衆鬥毆罪,處有期徒刑4年,犯搶劫罪,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2000元;判決被告人魏某犯聚衆鬥毆罪,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同時判令二被告人連帶賠償陸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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