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中央情報局局長海登6日稱,中情局曾錄製了審訊人員2002年對兩名高級恐怖疑犯進行審訊的錄像帶。由於擔心錄像帶外流和審訊人員的身份暴露,中情局2005年銷燬了這些錄像帶。 海登稱,中情局將錄像帶的情況和銷燬計劃通知了參衆兩院情報委員會的負責人。他還稱,中情局的內部監察機構2003年觀看了這些錄像帶,內部監察機構覈實審訊手段是合法的。中情局是在布什總統下令使用嚴酷審訊手段後開始錄製這些錄像帶以作爲內部審查之用。政府官員稱,布什總統下令使用的嚴酷審訊手段包括水刑。“水刑”,是指一種使犯人以爲自己快被溺斃的刑訊方式,犯人被綁成腳比頭高的姿勢,臉部被毛巾蓋住,然後把水倒在犯人臉上。有關專家說,這種酷刑會使犯人產生快要窒息和淹死的感覺。 海登在致中情局僱員的一份書面信息稱:“中情局決心讓它的行爲符合既定的法律和政策規定。所以,中情局開始錄製審訊錄像帶。由於缺乏任何保存這些錄像帶的法律和內部理由,中情局後來決定銷燬這些錄像帶。這些錄像帶已不具有情報價值,與任何內部、立法或者司法調查沒有關係。這些錄像帶構成了一個嚴重的安全風險。如果它們被泄露,參與審訊項目的中情局同事的身份將被曝光,他們和他們的家人將面臨遭到基地組織和其同情者報復的危險。” 中情局只錄制了對首批兩名恐怖疑犯的審訊錄像帶。布什總統2006年稱,恐怖疑犯祖巴達在遭到嚴酷審訊後供出了“911”事件從犯比納爾什比。比納爾什比在被抓獲後也遭到了審訊。他的供詞和祖巴達的供詞幫助美國於2003年抓獲了“911”事件的主謀卡利德。消息靈通的官員們稱,中情局據稱在“911”事件後曾對三名犯人使用過水刑,但是它自2003年後就未使用過水刑。海登2006年下令禁止使用這一審訊手段。 衆議院情報委員會的一位官員稱,情報委員會的全部成員都應當獲得通報。這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官員稱:“這件事應當通報給情報委員會的全部成員而不應只是情報委員會的領導人。銷燬錄像帶可能有一個非常合乎邏輯的理由,但是這需要更爲全面的審查。” 據信海登是爲了應對美國《紐約時報》即將刊登一個有關審訊錄像帶的報道而發表這一信息的。海登稱:“重要的是,銷燬錄像帶是根據法律進行的。中情局的審訊項目對於我們國家是很有價值的,它幫助挫敗了恐怖襲擊活動,挽救了生命。它是建立在堅實的法律評估之上的,它是在仔細的監管下進行的。如果媒體對錄像帶的報道是公正的,這將進一步確認這些事實。”(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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