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車禍讓她毀容又失憶 昨晚上9點,20歲的安徽女孩方舫(化名)倚在病牀上,做着10天來最喜歡的事情——翻看手機裏的照片。照片裏有個女孩,長髮披肩、明眸皓齒。“我以前是這樣的?”方舫不斷自問。 1個月前的1次車禍,年輕的她失去了美麗,也失去了記憶。 回家途中飛來橫禍 11月5日凌晨,剛下班的方舫和兩個朋友一起,乘上回家的出租車。行至永嘉路、烏魯木齊路路口時,司機見方向燈轉爲綠燈,便踩油門前行。就在此時,一輛尼桑轎車穿過紅燈,向出租車直奔過來。 “砰!”一聲巨響。尼桑車的左側攔腰撞到了出租車。由於雙方車速很快,出租車被撞飛到一旁樹上,車內乘客方舫和她的朋友們飛出車外。 渾身是血、陷入休克的方舫很快被送到臨近的醫院。醫生診斷爲“顱底骨折”,腦內有積血和氣體。幾個小時的手術後,積血被排出,但人未清醒,還在危險期。 一覺醒來失去記憶 20天后,方舫終於在郵電醫院的病牀上緩緩甦醒。“你們是誰?”她醒來的第一句,讓圍在身邊的父母心急如焚。 她失憶了。醫生說,顱腦受損會出現很多後遺症,暫時性失憶便是其中一項。 這意味着,她不再記得,20年前的夏天,她出生在安徽涇縣一個普通農民家庭,小時候,爸爸媽媽爲了謀生,到上海打工,小小的她和姐姐跟着爺爺奶奶長大。 她不再記得,因爲笑容甜、人緣好、不怕苦、剛剛工作了一年不到,已經升任前臺經理。 她也不再記得,車禍當天,愛美的她剛剛跟朋友逛街,買了件新棉衣,還沒來得及穿給媽媽看。 顱腦受損美麗不再 和記憶同時失去的,還有美麗。現在,方舫的兩隻眼睛變得大小不一,並長期紅腫,視力明顯下降。一條10釐米的疤痕已經拆線,但細細長長的針腳爬在她的左眼底。鏡子裏的她,鼻子蹋了,人中和嘴角歪向一邊。 手機裏還有一些以前的照片,每每提到曾經的樣子,媽媽會翻出來給她看,如今,這已是她最快樂的事情。 賠償至今沒有落實 一個月來,父母爲了照料她,辭去所有的工作,更大問題在於,肇事的尼桑車是司機向朋友借的,出租車公司雖偶有探望,但賠償始終沒有落實。轉去康復醫院的當天,交不出押金的一家人勉強入院。“不知道還要花多少錢,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康復。”母親黯然。 律師說法 可以考慮走法律途徑 上海市捷華律師事務所張頡律師說,在這起意外中,方舫無辜受傷,賠償得不到保障,可以考慮走法律途徑,對肇事司機、出租車公司、肇事車車主提起起訴。 首先,肇事司機導致方舫的人身安全受到傷害,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其次,出租車公司和方舫間存在運輸合同關係,承運人有義務確保乘客安全,發生意外,也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肇事車輛的車主將車借與別人,並致第三人損害,車主也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方舫從外地來滬,家境貧寒,可到事發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例,對於法律關係十分明確的案子,當事人訴至法院後,稟明有生活、醫療、救助等急需解決的問題,可請求法院先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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