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假冒老總盜竊 被判處4年徒刑 謊稱自己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並與他人辦理假結婚證,藉機盜竊“妻子”孃家人錢財。綦江縣的青年吳某耍小聰明設障眼法,最終搬石頭砸自己腳。昨日,北碚區檢察院透露,吳某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已經被北碚區法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6000元。 辦假結婚證應付閒話 “那麼年輕,被判了4事年刑,真的是划不來。”今年26歲的吳某,在知情的綦江老鄉眼裏,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如果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做事,人生的旅程肯定不會出現拐點。 2006年5月,吳某來到北碚區打工,希望能夠掙錢改善生存環境。在打工過程中,他認識了40歲的已婚婦女汪某,並與之發生了婚外情。一個月後,兩人相約互廣州去打工。 一個月後,汪某的丈夫因病逝世。於是,兩人一起回到了汪某的家鄉—北碚區復興鎮。之後,開始同居。雙方一直不提結婚之事。“住在一起那麼久了,爲什麼不結婚呢?”面對村裏人的閒言雜語,兩人最後到貴州遵義去辦了一張假結婚證。 見錢眼開成“內賊” 那張假結婚證,後來成爲吳某作案的合法掩護工具,進出汪某的孃家親戚順利成章。爲了證明自己是有“身分”的有錢人,吳某向汪某的孃家人吹噓自己是某集團公司的老總,並出示了僞造的印章和證件。缺乏法律意識和辯別能力的汪某孃家人信以爲真,真的以爲汪某找了一個好丈夫。 事實上,自從進入汪某孃家人的第一天起,吳某就尋思如何當“內賊”撈取不義之財。半年之後,機會終於來臨。今年3月12日,汪某原來的公公劉某,想去復興鎮農業銀行存3000元錢,但因爲沒辦理過存款業務,所以請吳某幫忙。 早心計的吳某在幫劉某辦理存款業務的過程中,記住了劉某農行卡的密碼。6天后,吳某去劉某家耍,見到只有劉某的妻子在豬圈餵豬,就溜進劉某的臥室並偷走了這張卡。 當天下午,吳某從一自動取款機取走了1200元,隨後,又溜回劉某家中把卡放了回去。吳某把偷來的錢用於賭博和吃喝,很快就揮霍一空。見劉家人一直沒發現存款被盜取,吳某又以同樣的伎倆分兩次從劉某的農行卡盜取了1780元。 受到懲處後悔不及 連續三次作案都沒有“栽水”,吳某的膽子越來越大,自認爲自己手段高明,完全忘記了“久走夜路必撞鬼”的道理。 今年5月初,汪某的母親生病,住在其二哥家。吳某和汪某前往看望。5月6日晚上,吳某乘屋裏沒人,便在汪某二哥的家中翻箱倒櫃尋找財物,並找到了一張存有3萬、一張存有1.5萬元的存單兩張。 第二天上午,吳某找到汪某的父親,謊稱他在廣東的生意夥伴給他打了筆錢過來,要轉到汪某二哥的帳戶上,所以要用一下汪某二哥的戶口本和身份證,汪某的父親相信了他。 隨後吳某和汪某來到了某農村信用社,吳某藉故支開了汪某,並利用汪某二哥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將一張三萬元存單裏的錢全部取出,另一張由於設有密碼而沒有盜錢成功。 當吳某回到汪某家中的時候,汪某的二哥已經在等着他了,稱家中失竊了兩張存單,懷疑是吳某偷的。吳某抵賴不掉,承認了偷錢的事,並假意打了個電話,謊稱自己的叔叔會在第二天送3萬元錢到解放碑。5月8日上午,吳某和汪某兄妹來到解放碑,吳某趁上廁所的機會逃跑了。 6月9日,公安機關在重慶北站候車廳將意欲逃往外地的吳某抓獲歸案。落入法網後,吳某後悔不及。 張侃睿重青報記者李天春實習生李紅春 (責任編輯: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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